尊敬的许国栋、林育露、邱亚宽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渐美村芦坑社环境整治提升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自接到人大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充分与你们沟通了解意图:希望对芦坑社已签未拆的房屋进行处理,同时针对道路不平、电线杂乱、杂物堆积等多项问题进行整治,开展房前屋后整治、停车场建设等项目以提升芦坑社人居环境水平。
针对你们的建议内容,我局多次会同市城中村治理办、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市资源规划局海沧分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区征收中心、区财政局、海沧街道、城建集团等相关单位研究办理,并及时向你们汇报,得到你们的肯定和支持。
二、措施与成效
(一)规划统筹工作方面
自2023年全市启动城中村现代化治理工作以来,全市共陆续推动108个城中村现代化治理工作,我区渐美村已纳入2023年首批试点范围。由于芦坑社现状存在大量“长高长胖”无手续抢建房屋和已签未拆房屋,故街道综合考虑后未将其纳入2023年及2024年治理范围。为全面落实“全域、彻底、科学”的治理理念,我局于2025年2月25日邀请市城中村治理办前往渐美村芦坑社开展实地调研,望市级相关部门予以支持,拟申请将芦坑社作为2025年深化提升试点村,开展城中村治理相关工作。但经现场踏勘,由于存在大量无手续抢建房屋及已签未拆房屋,难以达到城中村现代化治理相关要求,治理成效难以保证,且市级奖补资金不得用于征拆补偿,暂不具备纳入治理试点的条件,故未能策划生成治理项目。
(二)环境整治提升方面
关于芦坑社房前屋后整治及环境整治提升工作,2023年在开展渐美村城中村现代化治理时,已策划生成芦坑社周边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对芦坑社主干道沿线及周边地块进行整治提升改造,完成了村庄公厕改造工程,实现村域路灯全覆盖。2024年9月启动的自来水改造工程也于2025年1月20日完成竣工验收。目前,芦坑社已纳入“一把扫把扫到底”管养范围,由城建市政公司负责,常态化做好村居环境管理工作。
三、今后推动计划
根据《厦门市城中村现代化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规划安排,2025年为全面完成年,将实现全市108个试点村现代化治理全覆盖。目前,芦坑社未纳入2025年试点村,后续也将无法再纳入试点范围开展城中村现代化治理工作。今后,建议待“长高长胖”无手续抢建房屋和已签未拆房屋问题解决后(暂未列入征收计划),由街道牵头统筹策划生成环境整治提升项目,重点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建设。我局将积极配合,共同推进芦坑社综合环境治理,切实提升居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姚龙泓
联 系 人:江志彬
联系电话:15759235432
厦门市海沧区住建和交通局
2025年6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区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