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林亚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城中村占道停车管理问题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自接到人大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充分与您沟通了解意图,并多次会同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海沧公安分局、市资源规划局海沧分局、民政局及各街道等相关单位研究办理。针对您提出的建议内容,我们深入调研了城中村占道停车现状,研究解决路径,并多次向您汇报进展情况,得到了您的肯定和支持。
二、措施与成效
针对您提出的“将城中村重要路段(主干道)纳入市政道路,由交警部门管理”的建议,经与交警大队及相关职能部门研究,根据现行法律法规,交警部门无权对村居内道路进行违停处罚,需将城中村道路转变为市政道路后方可实施,因此目前暂无法实施,具体原因如下:城中村道路未纳入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主体为属地街道或村集体,产权归属为村集体土地或私人宅基地,需先纳入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后,按市政道路建设流程(项目选址及立项-勘界-农转、林转并完成红线办理-启动项目征拆-办理施工许可证)改造后才能纳入市政体系,难以实现。为缓解城中村占道停车问题,我局联合相关部门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增设公共停车场,缓解停车压力
自开展城中村现代化治理工作以来,我区共推动13个城中村现代化治理工作(2023年启动渐美、新垵、石塘、山边4个城中村,2024年启动锦里、霞阳、祥露、贞庵、鳌冠5个城中村,2025年启动毛穴广、一农、莲花、凤山4个城中村),2023年、2024年启动的9个城中村已完成基础设施改造,通过拆除违章搭建、盘活闲置土地,共新增机动车停车场所61处,新增停车位3510个,有效缓解了“停车难”问题。
(二)创新管理模式,提升治理效能
通过大物业管理、智慧平台赋能和综治联动等措施,提升对村居占道停车的管理成效:一是2023年、2024年启动的9个城中村均已成立大物业公司,基本构建“基础服务+增值服务+资产运营服务”的大物业运转模式,在管理维序方面,大物业公司对车辆乱停放、占道经营等现象开展常态化整治,保障公共区域通行秩序,其中渐美村、贞庵村已实现全村落闸停车管理。二是通过智慧平台赋能管理工作,针对占道经营、车辆乱停等16类问题,各村均已制定“一村一策”的事件派发、处置责任体系以及各类事件生成标准,实现管理问题“发现-派单-处置-反馈”闭环,大幅提升管理效率,自平台正式运行以来,共采集生成事件1170件,其中机动车乱停190件、非机动乱停66件,均有效反馈处理。三是各街道组织城中村应急综治队开展违停车辆劝导、护学岗、协助交通巡查等工作717次,维护城中村交通秩序。
(三)完善执法基础,强化协同管理
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城中村占道停车、占道经营、乱堆乱放、违规张贴等影响环境秩序行为开展劝导与执法工作:一是联合区民政局积极推进城中村道路命名工作,为城管、交警执法提供基础,已完成59条道路命名,另有88条正在按流程申报。二是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已命名道路每日开展不少于2次的日常巡查,同时会同各街道、市场监管等部门每月至少开展4次专项整治,形成管理合力,村容环境秩序得到有效改善。三是海沧分局交警大队联合村居应急综治队定期开展违停劝导和安全宣传教育,已累计组织交通安全培训10场次,覆盖人数100余人,提高村道的道路通行效率。
三、今后推动计划
一是推动交警部门对城中村占道停车问题常态化开展劝导工作;二是推动各街道、各村居深挖闲置空间,增设公共停车位,保障停车需求;三是提升大物业公司管理能力,由大物业公司统一管理城中村停车问题;四是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等方式,强化居民交通安全文明意识和守法意识,积极引导居民规范停车,维护村道路停车秩序。
感谢您对城中村现代化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姚龙泓
联 系 人:林鹭妍
联系电话:15759235432
厦门市海沧区住建和交通局
2025年8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区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