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陈高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的建议》收悉,十分感谢您对海沧基础设施建设的关心,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我局高度重视,充分与您沟通了解意图,针对您提出的建议内容,及时与相关单位研究落实,并及时汇报,得到您的肯定和支持。
二、措施与成效
我局在项目方案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时,根据“三同时”文件要求进行道路方案设计,研究方案及项目验收时邀请交警部门参与,积极听取交警部门专业意见,将安全考量前移至规划和设计阶段,有效避免了因设计缺陷或安全设施缺失造成的“先天性”安全隐患,从源头降低安全风险,有效减少交通事故率。
三、今后推动计划
海沧区针对道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目前已取得成效,下一步通过制度优化创新、监管强化扩展等诸多举措,进一步提升安全设施与道路建设的协同性,实现更高质量的安全发展。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姚龙泓
联 系 人:李伟男
联系电话:0592-6888261
厦门市海沧区住建和交通局
202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