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苏金花、洪淑春、蔡志明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东孚街道农村路灯纳入全区统一管养的建议”收悉,十分感谢你们对海沧基础设施建设的关心,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我局高度重视,充分与你们沟通了解意图,针对你们提出的建议内容,积极开展项目策划实施工作,并及时向你们汇报,得到你们的肯定和支持。
二、措施与成效
(一)农村路灯提升改造
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工作部署,结合城中村现代化治理,统筹推进“四好农村路”提升改造工作,持续改善农村公路交通环境。近两年来,我局于东孚街道策划实施了3个农村路灯提升改造项目,共提升改造东孚街道农村路灯750盏(其中2024年提升改造数量约550盏,2025年提升改造路灯数量约200盏),有效改善居民出行条件。
目前东孚街道正开展莲花、凤山、山边社区城中村改造工作,新增改造路灯约861盏,计划于2026年4月完成改造任务。
2025年底,东孚街道正开展策划寨后社区整体提升改造项目,改造内容包括社区范围内的313盏老旧路灯提升,目前,项目正开展前期策划工作,待完善资料后报上级部门研究。项目实施完成后,有效改善居民出行条件。
(二)农村路灯管养
2025年,我局持续推进农村路灯移交管养工作,截至8月,东孚街道已完成对新增提升改造路灯的移交管养工作,并与城建市政公司签订1310盏农村路灯养护协议,移交管养后,加强了路灯管养专业技术力量,保障了农村路灯长效使用。
三、今后推动计划
我局将持续推进农村路灯移交管养工作,确保农村路灯“有人建、有人管、有人养”,后续将督促各街道落实新建改造路灯移交管养工作。同时,协同财政部门重新制定农村路灯管养标准,协调各街道保障农村路灯管养经费。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姚龙泓
联 系 人:赵伯乐
联系电话:0592-6055236
厦门市海沧区住建和交通局
2025年11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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