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沧区住建和交通局关于区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13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来源 :区住建和交通局 时间:2025-12-16 16:39

尊敬的胡春恋、陈明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将孚美社区佳福花园一期储备用地建设成停车场所的建议”收悉,十分感谢你们对海沧基础设施建设的关心,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我局高度重视该建议,第一时间与你们沟通了解意图。针对建议内容,我局牵头协调东孚街道、区财政局、土储公司及城建集团等相关部门协同推进,全力推动停车场项目建设相关工作,并及时向你们反馈进展,相关举措得到你们的肯定。

  二、措施与成效

  (一)梳理用地性质,分析研判建设条件

  我局全面梳理佳福花园一期地块用地性质,该地块为二类居住用地,且部分区域未办理农转用手续,经向资规、土储等部门咨询,反馈该地块暂不具备停车场建设条件,需待完成农转用手续办理后,才能进行项目建设。下一步,我局将持续跟进该地块用地审批手续办理情况,针对地块后期建设,将结合实际情况加大车位配比。

  (二)聚焦民生需求,科学规划建设项目

  经地块梳理,佳福花园二期地块与一期地块相邻,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空间开阔规整,用地手续完善,且位于居民生活区与教育园区交汇的核心区位,交通流量大、服务需求集中,具备优越的区位条件与资源整合潜力。结合孚美社区摆摊实际规模及非法占道经营的安全隐患问题,我局会同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统筹谋划,拟在佳福花园二期空置地块推进摊规点及停车场建设,规划新增67个停车泊位,计划于2026年5月底完成。同步解决占道经营治理与停车资源短缺的双重需求,实现民生服务与安全治理双向提升。

  三、今后推动计划

  我局将联合相关部门持续深化公共停车场建设工作,密切关注辖区停车需求动态,及时与街道沟通协调,科学谋划停车场建设布局,切实缓解区域停车难问题。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姚龙泓

  联 系 人:吴锦峰

  联系电话:0592-6806792

  厦门市海沧区住建和交通局

  2025年12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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