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叶巧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建筑行业将产值税收留在本地的建议》收悉,十分感谢您对海沧建筑业发展的关心,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我局高度重视,充分与您沟通了解意图,针对您提出的建议内容,我局积极对接区税务局、区财政局,研究相关扶持政策。并及时向您汇报工作进展,得到您的肯定和支持。
二、措施与成效
(一)强化政策宣贯,落实税收优惠红利
为精准对接企业需求,我局主动与区税务局沟通核实,明确当前建筑业企业可依法享受的普惠性税收优惠政策,具体包括:小微企业增值税减免、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征、固定资产(设备、器具)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等。根据国家税收管理相关规定,地方政府暂无权限另行制定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目前重点在于推动现有政策全面落地见效。后续我局将配合区税务局强化税收政策宣贯,落实税收优惠红利。
(二)充分论证建议,推动扶持政策修订
经我局会同区公审办、区财政局进行充分论证,已将扶持本地企业承接项目的措施和给予企业荣誉表彰的建议纳入海沧区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政策修订内容中,目前该政策正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独立审查,计划于2026年上半年出台相关政策。
三、今后推动计划
我局将会同区税务局和区财政局持续做好建筑行业服务工作,致力于创造更好的营商环境,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姚龙泓
联 系 人:杨 凯
联系电话:0592-6588769
厦门市海沧区住建和交通局
2025年12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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