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叶伟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网格员队伍建设激发基层社会治理活力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提案办理期间,区民政局主动与政协委员沟通,充分了解提案需求,征求委员办理意见,沟通协商提案开展的可行性。
二、措施与成效
近年来,海沧区积极探索推进村(居)网格化建设,加强巩固治理基础。全区47个村(居)共划分网格625个,配备网格员866名。按照全区实有人口约68.7万人计算,平均每个网格管理实有人口1099人。主要工作措施如下:
(一)完善网格体系,健全准入机制。制定《海沧区城乡社区网格员管理办法》(厦海政办〔2022〕5号),明确网格员负责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和政府的各项惠民政策及责任网格内各类业务的信息收集、事件上报、协调处置、情况反馈等各相关部门的11项工作。不断完善、精简网格工作事项,制定《关于修订厦门市海沧区村(居)民委员会有关职责事项一览表的通知》(厦海社办〔2020〕1号),明确未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下放的工作事项,不得下放至社区工作站中。确需有社区工作站承接的,各有关单位应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落实相应的人员及工作经费保障。
(二)搭建网格平台,强化信息采集。依托综治网格信息平台,建设了“一标三实”网格基础信息采集系统,对应同步开发“网格e通”手机APP采集端供网格员使用。通过强化全区“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工作,全面、实时掌握辖区各网格标准地址、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等基础信息底数,逐步实现“以房管人”,确保流动人口“人来登记、人走注销”措施落实。网格员按分级授权可随时使用采集“一标三实”数据库的信息数据,为前端开展社会治理工作提供可支配的数据支撑。
(三)健全薪酬体系,建立激励机制。制定《海沧区社区工作者管理实施细则》(厦海民〔2021〕18号),网格员坚持按岗定薪、优绩优酬的原则,报酬待遇与岗位职责、工作年限、职业水平、工作实绩等挂钩。每名网格员每年的财政投入,从2016年的6万元调增至目前的10万元。鼓励从表现突出、群众认可、考核优秀的网格员中选拔,作为村(居)“两委”后备干部,优先培养和发展优秀网格员入党、推荐为城乡社区工作站副站长人选。2021年底村(社区)“两委”换届时,已有36名网格员通过换届选举当选村(居)“两委”,过坂社区原网格副站长陈艺萍还当选社区书记。
(四)加强人员招聘,夯实队伍建设。网格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由市、区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近年来先后开展6次网格员招聘工作,新增招聘网格员545人。完善社区常态化疫情防控队伍机制,在各网格配备1名专职管理网格员的基础上,建立“五包一”疫情防控责任网格机制,统筹“包保干部、网格员、社区民警、医疗人员、志愿者”等“五个一”类别人员,加强网格力量配备。此外,我区还建立了网格顶岗工作人员机制,及时补充辞职、离职或退休的网格员,确保疫情防控和网格化服务工作有序开展。
三、存在的问题及今后推动计划
我区的网格化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距离村(居)网格精细化管理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人口基数和流动性大,网格化管理有难度;二是薪酬与工作不相匹配,网格员队伍不稳定;三是激励机制不够健全,网格员队伍素质不高。下一步,将紧紧围绕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大局主题,以务实的举措、精细的服务,让“小网格”成为推动“大治理”、构建“大和谐”的村(居)治理创新载体。
(一)加强统筹协调,完善基层社区治理体系。根据各村(居)、小组人口、地缘等情况,特别是一些如新垵村、霞阳社区等划分后网格人口数依然较多的村(居),进一步优化网格划分,实现管理网格合理划分、责任全面落实、资源最优配置、服务全面覆盖,切实将网格化管理工作做好、做细、做实。通过小区域分块,缩小管理范围,进一步明确网格管理职责。
(二)加强网格力量,提高社区工作综合水平。开展新一轮全区城乡社区网格员招聘工作,拟招聘网格员204名,确保每个网格配备1-2名网格员。加强网格员培训,落实传、帮、带责任,通过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定期组织专业培训,提高网格员的职业素养、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
(三)建立完善机制,打造专业网格管理队伍。建立网格员分层分级管理的年度层级工资增长机制,进一步提高网格员薪酬待遇,确保网格员薪酬待遇切实保障。拟会同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安排一定数额定向向网格员倾斜,通过竞争择优选拔进入街道非在编岗位或社区“两委”岗位,进一步调动网格员工作积极性感。
(四)强化社会协同,充分激发社区治理活力。按照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要求,对于一些区相关部门为主牵头的专项工作,如文明创建、门前三包等,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探索通过向社会组织或企业购买服务的方式予以解决,进一步减轻网格员工作负担,增强网格化治理发展的内在活力。
领导署名:许建平
联 系 人:陈鹏
联系电话:05926809059
海沧区民政局
2022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