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沧区教育局关于区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C34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来源 :海沧区教育局 时间:2023-09-08 17:36

  尊敬的胡晨密等10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优化我区幼儿园公用经费拨款标准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区教育局已会同区财政局研究落实《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提高学前教育和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的通知》(闽财教〔2020〕7号)文件规定的具体措施,计划于2023年起全额返拨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孙民云

  联 系 人:李元丰

  联系电话:15060705139

  厦门市海沧区教育局

  2023年9月8日

附件下载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