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沧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区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D13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来源 :海沧区工信局 时间:2023-09-19 10:10

  尊敬的曾福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区级大数据运营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收到提案后高度重视,结合职能围绕“区级大数据运营”相关内容,认真梳理已采取的措施和成效,加强信息化统筹工作推进力度,形成办理意见。

  二、工作开展情况

  1.统筹推进信息化建设。针对您提案中所提到的“信息化建设缺乏统一规划”问题,我区按照《海沧区财政性投资信息化项目实施工作机制》《海沧区财政性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操作细则(2020年修订)》文件精神,对信息化项目进行初审、专家评审、下达计划等工作,加强政务数据、政务网络、视频监控等资源共享复用,避免重复建设。据统计,截至2023年8月底区信息化办共组织7批信息化项目专家评审,下达信息化项目计划18个,累计项目金额1904万元,累计节约财政投资110万元。

  2.加快推进“一网统管”工作。目前《海沧区市域治理“一网统管”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已于2023年9月正式印发,工作方案包括总体要求、基本原则、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方面,对“一网统管”工作提出具体建设要求,对信息化建设规划提供了重要遵循。总体要求提出构建智慧高效的“一屏观全域、一网管全城”的市域治理模式“海沧方案”,具体任务要求:一是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包括基础设施建设、数据标准制定、数据治理能力建设、地图能力建设、视觉感知建设、物联感知建设;二是推进智慧平台应用,包括“一网统管”体系建设、统一移动端工作平台、城市运行指标体系构建;三是通过各类态势智能感知能力分析,赋能城市运行、城市管理、社会治理、应急管理、智能运维;四是完善“一网统管”指挥体系。

  针对提案中您所提出的“统一规划建设区级信息化项目”建议,《工作方案》“保障措施”提出建立信息化项目建管用审机制。全区“一网统管”相关业务平台、数字底座及终端设施实行统建统管,由区城市治理中心具体负责。同时,明晰建管用审边界,具体分工:(1)区城市治理中心:负责收集各部门、各街道的应用场景需求,论证必要性、可行性、合规性,组织拓展建设区“一网统管”平台相应系统功能模块及视频监控、物联感知等终端设施。(2)区直业务职能部门、街道:负责结合本部门、本街道业务实际,提出应用场景需求,以及场景功能模块开发后的推广应用与数据采集。(3)驻区单位:负责协助对接协调相应上级部门,将涉及与区“一网统管”相关的业务系统和视频监控、物联感知等终端设施,开放数据对接接口给区市域治理“一网统管”平台。(4)区信息化办:负责对区市域治理“一网统管”相关信息化项目进行方案集中评审,并会同区财政局下达项目计划。

  针对提案中您所提到的“项目管运分离新模式”建议。《工作方案》“保障措施”提出建立信息化项目承建机制。制定区(含街道)财政性信息化项目承建管理制度,并参照思明、湖里等区做法,设立区属国企控股的二级子公司,按财政有关规定承接全区(含街道)财政性投资信息化项目的建设及运维。

  针对提案中您所提到的“数据治理全过程安全”。大数据时代,数据安全风险日益增加,必须把保障数据安全放在突出位置,有效提升数据安全治理能力。海沧区加强对政务网络及各部门的应用系统安全管理,积极开展安全评估、漏洞扫描及等保备案等工作,开展工作两年来,截至今年8月已经完成三级等保测评1个,二级等保备案26个。

  三、下步工作计划

  1.贯彻落实“一网统管”相关工作部署。一是加快推进成立区级大数据平台公司,完善信息化项目承建机制。二是加快推进物联感知平台、区级数据分析项目建设,推动“一网通管”赋能各业务智慧应用。

  2.探索开展信息化项目建设新模式。下步拟参照按照市级信息化建设模式,统筹信息化基础平台统建,完善信息化项目造价审核机制,加强项目等级保护备案及数据安全保护。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朱勇

  联 系 人:戴凯达

  联系电话:6895392

  厦门市海沧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9月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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