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伊黎、李勇志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农村道路路灯纳入市政维护管养的建议”、“关于鳌冠社区路灯改造及管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根据《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办理区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和区政协九届三次会议委员提案的通知》(厦海政办〔2024〕17 号)精神,我局高度重视,充分与你们沟通了解意图,针对你们提出的建议内容,积极对接相关单位落实情况,并及时向你们汇报,得到你们的肯定和支持。
二、措施与成效
(一)东孚街道农村路灯管养
2023年9月18日东孚街道与城建集团市政公司签订农村路灯维护协议,委托管养东孚街道辖区农村路灯735盏,其中赤土社64盏、贞岱村264盏、东浦社区162盏、莲花社区245盏。
(二)鳌冠社区路灯改造及管养
根据《中共海沧区委 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海沧区城中村现代化治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的通知》(厦海委〔2023〕31号),鳌冠社区路灯已列入改造计划,鳌冠社区道路提升改造及路灯改造工程已完成立项,于7月26日开工,计划建设321盏路灯(挂壁式290盏,立杆式31盏),目前已完成156盏挂壁式路灯安装工作,预计2025年2月份完成。
三、今后推动计划
今年我局牵头负责对莲花社区、寨后社区等农村路灯进行改造,待改造完成后按程序移交东孚街道,并督促东孚街道将新建路灯纳入农村路灯维护协议;持续推进鳌冠社区路灯改造工程,建成后纳入鳌冠社区大物业管理。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彭延敏
联 系 人:胡雨平
联系电话:6882737
厦门市海沧区住建和交通局
2024年8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区政协提案办,区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