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胡晨密、郑香香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多种方式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托育的建议、关于将爱邻护幼点升级为嵌入式托育点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根据《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办理区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和区政协九届四次会议提案的通知》(厦海政办〔2025〕9 号)精神,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筹划,深入调查研究,结合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我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4月24日,市政协副主席黄国彬带队到海沧城建兴景托育中心调研托幼一体化和国企办托工作情况,对我区托育服务工作给予充分肯定;6月11日,区政府黄书枚副区长实地调研长庚医院临托中心、艾肯托育中心建设情况和佳美托育综合服务中心、京口岩小区托育项目推进情况。全区现有托育服务机构67家(其中托育机构23家,幼儿园办托班37家,社区爱邻护幼托育服务点7家),可提供托位2722个,每千人托位数4.35个。全区普惠托育机构15家,可提供普惠托位1218个。
二、措施与成效
(一)推进社区托育建设。一是建立社区(村)爱邻护幼托育服务点。厦门市借鉴上海、杭州关于“宝宝屋”与“成长驿站”的做法,提出挖掘现有资源,设立爱邻护幼托育服务点。通过遴选有条件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辖区公共资源、小区楼宇空置场所等无偿提供的合适场所,或依托就近就便的普惠托育机构提供场所等方式,海沧区开设20个爱邻护幼托育服务点,其中利用社区免费场地新建托育服务点7个,免费为周边群众提供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托育体验等服务,让婴幼儿家长可以享受“家门口”的免费托育服务体验。二是推进社区嵌入式托育建设。根据辖区群众需求,积极推进小区内托育服务设施建设,目前,我区有嵌入式(小区内)托育机构12家(其中通过备案7家),可提供托位473个。今年拟新建2个嵌入式托育点(京口岩小区、临港社区),目前正在设计与建设。三是加强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区资源规划分局按照《厦门市托育服务设施配置导则》,积极推进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在详细规划单元和新批项目的规划图则、供地方案中均予以落实,如《海沧区05-10编制单元(渐美、钟山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海沧区05-09编制单元(吴冠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海沧区11个城中村更新改造规划均有按要求布局托育服务设施。
(二)推动托育多元发展。一是推进普惠机构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托育机构,每年新建一批普惠托育项目。我区现有普惠托育机构15家(其中国企3家,民企12家),普惠托位1218个;利用佳美幼儿园空余场地在全市率先建设区托育综合服务中心,预计今年8月完成建设。二是推动国企办托。2023年指导海沧教育发展有限公司成立海沧城建托育中心,在海投第一湾开办第一家“一园两制”的区属公办托育机构(兴景托育园),截至目前已成立3家托育机构,4家幼儿园托班。三是推进托幼一体化服务。鼓励幼儿园在现有生源减少的情况下,结合实际情况开设托班或独立设立托育机构。目前,我区共有5所公办幼儿园(含国企办)和32所民办幼儿园开设托班;有7所幼儿园隔离出独立场所单独设立“一园两制”托育机构。四是推行福利性托育服务。推动用人单位为内部职工3岁以下子女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长庚医院临托中心完成改造备案。区总工会暑假期间发动辖区有条件的基层单位创办职工子女暑托班,解决职工子女暑假无人看管的后顾之忧。2024年共22个基层单位举办57个暑托班,收托职工子女1227人,补助经费约147.5万元。
(三)加大托育扶持力度。一是实施各级补助扶持政策。将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每个婴幼儿每月2000元);对购买托育保险产品的机构给予报销50%保费,最高可达3000元,2024年已报销15479元;协助7家备案托育机构实行生活类居民用电、用水、用气,减少托育机构运营成本;对普惠托育机构按每个托位1万元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已发放建设补助666万元;按照生源情况给予每人每月300—600元运营补助。二是实施中央财政支持普惠托育服务发展项目。在全区设立20个爱邻护幼托育服务点,提供无偿托育服务;对12家普惠托育机构实行乳儿班托小班激励奖补,对10家普惠托育机构实行租金减免,实现普惠托育机构收托价格乳儿班、托小班控制在每月1800元以内,托大班控制在每月2150元以内;实施医育结合专项支持,为19家托育机构、累计671名婴幼儿提供免费健康筛查,为170名普惠托育机构从业人员提供免费健康体检;为6家普惠托育机构购买科学育儿产品19.5万元。目前已累计投入585.44万元。
(四)加强托育人才培养。一是加强队伍建设。加快落实《厦门市托育服务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累计组织5名托育机构从业人员参加厦门市托育服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和培训。2024年在全国、全省托育服务职业技能竞赛中,我区1人荣获全国个人三等奖;1人荣获全省个人一等奖、2人荣获个人二等奖。二是加强业务培训。依托高校加强人才培养培训,2023年以来累计组织290余人次参加各级业务培训;区人社局将托育服务职业(工种)纳入到区级项目制培训中,2023年以来累计受训40人。2025年对全区托育从业人员100余名开展急救技能与婴幼儿保健知识培训和心理咨询与心理健康培训。三是开设实习实训基地。委托城建托育中心,积极开设托育专业学生实习实训基地。先后与集美大学、武夷学院、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截至目前,共接收50名实习生入园入托,充分发挥产教融合教学实践基地作用。
(五)坚持托育综合监管。一是强化机构日常监督。统一规范《海沧区托育机构规范建设情况检查表》,制定托育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处置流程图,不定期抽查托育机构安全管理情况。2025年累计开展安全培训2场,检查46家次,规范处置1起托育机构疱疹性咽峡炎传染病事件。二是建立综合监管机制。全市率先制定《厦门市海沧区托育机构安全监管工作方案》和《海沧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各卫生健康单位严格落实0-3岁托育机构监督管理工作职责的通知》,明确卫健、市场监管、消防、公安等部门和各街道对托育机构的监管职责,推动落实托育机构综合监管。2024年以来已开展部门联合检查3次。三是实施安全服务专案。委托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投入92.716万元定制安全保障服务包,为普惠托育机构提供一键报警系统、安保、消防、防暴、卫生等相关安全服务专案,为辖区托育机构提供每季度至少一次的安全有关事项演练、培训和常态化巡检、风险评价等托育安全评估服务,提升机构安全防护能力,保障婴幼儿安全可靠托育环境。
三、下一步推动计划
(一)完善托育服务资源布局。2025年拟新建普惠托育机构3家,新增普惠托位300个以上,完成全区千人口托位数4.5个的目标任务。发挥区托育综合服务中心最大能效,高水平打造托育服务实践园。在托育实践园推行婴幼儿免费托育体验、师资重点培养、家长专题讲座等服务,优先探索使用新的托育课程体系和教学方式。
(二)推行各项普惠扶持政策。推动市卫健委在中央财政支持普惠托育服务项目结束后,出台市级政策继续开展爱邻护幼托育服务,以及普惠托育机构乳儿班、托小班激励性奖补、租金减免和运营补助等政策,有效降低送托价格。鼓励普惠托育机构建设,对新建普惠托育机构和幼儿园托班发放建设补助,不断降低机构投入成本。
(三)完善托育服务安全保障体系。做实托育服务安全保障服务包项目,坚持每季度开展一次托育机构安全检查,免费为托育机构更新必要的安全设施设备。每年开展辖区托育机构质量评估,通过评估查找机构存在问题,提出解决措施,不断提升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程素芳
联 系 人:张金杯
联系电话:6051299,18959252680
厦门市海沧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