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易谦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立面整治工程管养问题,消除安全隐患的建议”收悉,该提案精准指出了我区立面整治工程后续管养缺失的安全隐患问题,对完善城市治理长效机制具有重要意义。我局高度重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接到提案后,我局第一时间与您对接明确建议内容,组织各街道、城建集团等单位进行研究,深入剖析立面整治工程管养难点,重点聚焦“权属交叉、责任不清、资金缺位”等核心问题;通过实地调研沧虹路、海富路等整治路段,确认部分干挂石材骨架腐蚀、空调架松动等问题属实,安全隐患亟待消除。您已听取进展汇报,并对办理工作表示肯定。
二、措施与成效
(一)推进近期排险与维护工作
1.全面组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我局已部署对辖区内立面整治项目开展全面安全排查摸底,要求城市体检第三方机构重点对辖区内干挂石材、空调支架等关键部位开展结构安全评估工作。下一步,结合城市更新工作,对隐患部位进行修缮整改。
2.强化管养责任落实。《厦门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明确了私有产权部分业主的维护责任,我局会同街道协调小区物业、村居委员会建立日常巡查机制,加强法规宣传,督促业主履行维护义务。
(二)推动管养与城市更新相结合
1.完善管理工作。立足现有制度基础,结合城市更新相关政策,进一步明晰政府投资设施中公共部分与私有部分的管养责任边界,明确项目完工后向街道、业委会或村居移交的程序、标准及后续监管要求,并力争将立面管养纳入城市更新项目统筹实施和管养。
2.加强部门协作。积极推动城管、财政、街道等多部门在公共设施管养上的配合,强化联动,系统解决职责交叉区域管理难题,并注重与城市更新工作的衔接。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优先推动隐患排查与应急响应。 立即督促各街道全面启动安全排查工作的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分类施策,优先处置高危隐患点。
(二)推动管养方式优化与试点。深入研究和推进“大物业统筹”“专项资金保障”等管养方式,结合城市更新行动开展试点。
(三)严格落实新建项目管养前置要求。将管养责任和方案纳入新建项目的前期审批环节,从源头上杜绝管养责任悬空问题。
(四)加强沟通协调与政策宣导。 持续与各街道、产权代表沟通协调,凝聚共识。加大对产权人维护责任的法规宣传力度,提升公众参与意识。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姚龙泓
联 系 人:谷映江
联系电话:15259211321
厦门市海沧区住建和交通局
2025年9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区政协提案办,区政府办。


闽公网安备:350205020001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