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308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时间:2025-02-28 15:55

  厦海政函〔2025〕58号

  答复类别:A类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

  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308号建议

  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市资规局、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大力推行利用农村集体预留发展用地建设公共设施的建议》(第030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海沧区高度重视村(居)集体预留发展用地项目建设,将其作为实施民生工程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按照“村居主体、街道主责、部门主管、各单位协同”的原则,多措并举、同向发力,推动项目提速提效。截至2024年底,辖区建成项目14个、在建项目1个、新策划项目16个。去年建成投入使用的莲花、新垵及祥露等3个村(居)项目实现年出租收益836万元,取得了较好成效。

  在推动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建设中,海沧区坚持统筹发展、规划先行,按照“一村一地”思路,全面规划明确辖区所有村(居)发展用地预选址,在符合土地总体利用空间规划的前提下,将最优地块用于发展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在实际组织实施时,除结合区域需求,策划外口公寓、通用厂房及商业酒店等必要的传统业态外,海沧区积极探索创新发展模式,按照“因地制宜、错位发展”的原则,围绕产业集聚、生态旅游、养老康养、教育医疗等方面,选准路径、找准项目。如,东瑶村项目选址于马銮湾医院东西两侧,根据地块选址位置及周围产业优势,策划康养综合体项目;鳌冠社区选取拥军路和海沧大道交界地块,地块两侧有山环绕,东侧紧邻水库沙滩,景观条件优越,规划建设旅游商业配套、酒店等综合体,远期可置换为养老和月子中心;过坂社区充分依托三江口温泉公园资源,联合莲花社区利用招拍挂地块积极策划康养项目,创新预留发展用地新业态。

  下一步,海沧区在认真执行市里农村集体预留发展用地政策的基础上,将继续探索创新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引导各村(居)根据本村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因村施策,策划推动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实现差异业态、共同发展,切实提高项目质效,助力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共同富裕。

  领导署名:李奋发

  联 系 人:游瑞聪

  联系电话:15306000988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

  2025年2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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