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海政函〔2025〕113号
答复类别:A类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
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148号建议
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市文旅局:
《关于发展“非遗+文旅”业态,推动厦门旅游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014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海沧区政府高度重视该建议的办理工作,要求文旅、台办、财政等部门和各街道认真研究、办理,并结合工作实际,吸纳相关建议列入工作计划。
二、措施与成效
(一)关于提出品牌行动方案,建设“非遗主题馆”方面
海沧区积极贯彻落实《厦门经济特区闽南文化保护发展办法》《厦门市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规划》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推进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工作。以各类文化场所为平台,构建文化传承空间,让文化惠及人民群众。近年来,陆续建设了保生慈济文化生态馆、海峡两岸中医药博物馆、非物质文化遗产永久性展示厅、文化中心青草药药圃、妙吉祥香道展示馆、慈济北宫青草药园、东屿蜈蚣阁研学基地、金沙书院、保生慈济文化展厅等文化展示体验空间,并融入非遗手工体验、研学交流、科普讲座、成为社会各界参观、研学、交流的场所和青少年传统文化教育的重要平台。特别是支持传统香制作技艺保护单位进驻青礁村芦塘社,活化利用文物建筑建设乡村文化传习所,为旅游团体、院校学生和市民开展本草香药科普观光、制香体验与教学等,将非遗和乡村旅游进行积极融合。
(二)关于优化文旅营商环境,靶向服务“非遗业态”方面
一是出台鼓励政策。为提升海沧区文化体育旅游产业核心竞争力和软实力,推动海沧区文化体育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海沧区于2024年11月出台了《海沧区支持文体旅产业融合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鼓励发展研学旅游、乡村旅游品牌创建和提升。二是争取资金支持。近年来,海沧区开展文艺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奖励项目申报工作,为符合条件的非遗进校园、进社区和作品创作提供资金扶持;向非遗代表性项目和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发放区级保护和传承补助近60万元;积极争取上级资金补助,近四年来,申请到国家文化和旅游部、省文旅厅非遗专项补助180多万元,用于支持非遗项目保护单位、传习中心开展保护和传承等工作。三是促进文旅融合。2024年推动保生大帝信俗、传统香制作技艺(福建香制作技艺)、闽台青草药(厦门)、闽南土笋冻制作技艺(海沧)4个非遗代表性项目入选厦门市第一批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推荐目录;保生大帝信俗、闽台青草药(厦门)入选福建省第一批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推荐目录。
(三)关于鼓励文创研发推广,融合打造“拳头产品”方面
一是推动传统香、中草药香、戏曲头饰、土笋冻等具有生产性技艺和社会需求的非遗项目开发非遗文创产品进行线上线下销售。二是建设“非遗赶圩”线上购物平台在“文化海沧”公众号上线,平台以非遗工坊、老字号、传承人为切入点,开辟线上推广宣传专区,涵盖非遗产品介绍、购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方便群众在线上参访购买。三是积极组织非遗保护单位和传承人参与市民文化节、文博会、非遗购物节、闽南文化非遗周、对外旅游推介会等文化市集和展会活动,提升非遗产品的社会影响力。四是利用“保生大帝信俗”“闽台青草药”等涉台的非遗项目,举办首届保生青草药文化节、海峡两岸(厦门)民俗文化节之保生慈济文化活动,不断促进两岸融合与密切海内外同胞关系,让两岸同胞在共同的文化氛围中感受亲情的温暖。
三、存在的问题及今后推动计划
目前海沧区在营商环境优化、文创开发、两岸融合等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下一步,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推动“非遗+文旅”业态发展,推动厦门旅游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营造保护氛围。结合“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重大节庆、民俗节日,组织开展非遗宣传展示活动。加强文体旅等多方面融合,结合体育赛事及文博会、旅博会、对外推介等重大活动,开展各类体验式、沉浸式文化活动,不断提高群众的文化自觉、文化认同和文化参与。同时,借助新媒体独特优势,发挥舆论正面导向作用,加强线上线下及内外联动宣传,不断提高非遗影响力。
二是推动转化发展。鼓励和引导非遗保护单位、传习中心、传承人合理利用非遗代表性项目,在有效保护的基础上,挖掘非遗项目的文化价值和经济价值,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旅游产品和文化服务,创新传播与表现形式,推动非遗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让非遗融入现代生活,创造更高的经济价值。
三是加强海峡两岸文化融合。在举办保生慈济文化节、保生青草药文化节、汉字节、少儿美术展等特色对台文化活动基础上,探索更多两岸交流合作空间,加深两岸同胞的情谊和福祉。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何艺晖
联 系 人:刘丽萍
联系电话:13860194050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