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海政函〔2025〕112号
答复类别:A类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
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127号建议
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市文旅局:
《关于厦门与毗邻市县协同推动“明清古道修复与活化”增加文旅热点的建议》(第012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海沧区政府高度重视该件的办理工作,结合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通过线索征集、查阅文史资料、咨询相关人员等方式,在全区范围内对古道资源进行全面摸底。经摸底,海沧区现有1处古道遗址,为2008年普查登记、2012年海沧区政府公布的不可移动文物龙门岭古道遗址。
二、措施与成效
一是多措并举,征集线索。海沧区通过区政府网站、微信公
众号、函件等形式,多方征集含古道遗址在内的文物新线索,同时结合第四届海沧区“小小文物守护人”评选活动,宣传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鼓励市民积极提供线索。
二是实地考察,精准评估。海沧区文旅局联合东孚街道到龙门岭古道遗址现场进行实地考察,通过对接文史专家、森林防火员等相关人员,了解古道历史及周边环境现状。龙门岭古道约为宋代始筑,位于生态公益林内,因无路到达、人员罕至,导致多处路段常年生长植被而被掩盖,目前仅1座石桥和约200米长的石阶可见,古道周边丛林茂密、杂草丛生,地形崎岖不平、陡峭险峻。
三是会议研讨,严谨论证。2月24日,海沧区文旅局组织区住建局、区财政局及各街道召开工作协调会,针对龙门岭古道遗址修缮及活化利用工作进行研讨。经研讨,各单位一致认为龙门岭古道遗址现存路段较短,且所处位置较为险峻、无路到达,暂不具备举办活动的条件。
三、存在的问题及今后推动计划
若需对龙门岭古道遗址进行活化利用,需先行打通进山道路,但因区级财政资金较为紧张,对该路段的活化利用需要市级财政资金支持。下一步我区将结合周边城乡建设,适时将该遗址纳入规划,统筹推动该处遗址的修缮及活化利用工作。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何艺晖
联 系 人:何尾玲
联系电话:6081573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