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海政函〔2025〕103号
答复类别:A类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
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305号建议
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增设海沧保税港区(原出口加工区)连接海景路行政闸口的建议(议案转建议)》(第030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接到协办通知后,我区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内部研讨会并进行任务分解,指定海沧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牵头,会同海沧区发改局、海沧区住建和交通局、海沧海关等有关部门办理,明确完成时限,将协办工作列入重要日程。
二、措施与成效
《综合保税区验收工作规程》第十七条规定:“综合保税区验收后,围网、卡口等基础和监管设施不得随意变更。确需进行调整的,由所在地综合保税区行政管理部门向直属海关申请,直属海关审核同意后报海关总署备案。”
针对增设海沧保税港区(原出口加工区)连接海景路行政闸口事宜,根据海沧海关反馈意见,建议请自贸委进行综合评估,如评估可行,可向厦门海关提出申请。
三、存在问题及今后推动计划
海沧区将积极配合自贸委推动自贸海沧园区建设,支持推进海沧综合保税区高质量发展相关工作。
领导署名:眭国瑜
联 系 人:许章茂
联系电话:15980933016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