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190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时间:2025-03-06 16:00

  厦海政函〔2025〕79号

  答复类别:A类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

  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190号建议

  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市住建局:

  《关于尽快推动“大物业”模式落地实施,有效破解我市无物业小区困境的建议》(第019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该建议反映的是有效破解我市无物业小区困境,我区根据实际情况,结合代表的建议,采取多种措施积极推进工作。

  二、措施与成效

  (一)摸排统计,广泛调研。全区住宅小区188个,有物业服务166个,无物业服务22个。现有18个无物业小区实现管理,完成度量化(百分比)为98%,其中业委会自管10个(兴海苑、水务集团宿舍、荣发楼、沧龙花园、瑞兴楼、信实楼、鑫荣苑、大永固、鑫茂花园、金海苑),通过社区签约物业合同引进物业自管1个(海沧娱乐城),通过单位协管2个(建行宿舍、邮电宿舍由建行、邮电协管),收取住宅物业管理费1个(新阳名仕阁),收取卫生费的有3个(吉祥花园、金屿楼、金茗大厦),社区托管1个(金华楼),剩余4个(金茂综合楼、海银大厦、长欣花园、祥庆花园)暂未实现管理。根据厦门市住建局印发的《推动党建引领无物业小区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区住建和交通局会同街道协调海沧区滨海阳光片区现都引进物业公司进行管理。2023年,海沧区启动了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主要为修缮破损消防系统管网和配置小区内部公共区域灭火器材,拓宽小区内部道路,设置消防通道,并对低楼层住宅小区铺设地下消防管网,引入市政水进小区,设置住宅楼间共用消火栓等,此次涉及15个无物业小区。

  (二)探索大物业管理模式。一是区住建和交通局已印发《厦门市海沧区建设与交通局关于积极推进海沧区“大物业”管理模式的函》,各街道办事处、社区积极推进无物业小区成立业委会,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在充分征求无物业小区广大业主意见情况下,将有意向需提供物业服务的小区报送我局,我局将会同厦门市海沧物业管理协会推选优质适合的物业服务企业供有需求的无物业小区业主选择。二是以海沧区物业管理协会成立的契机,积极探索研究我区无物业小区治理工作可行性方案。

  (三)综合施策,提升小区管理水平。一是鼓励小区自治管理,由街道引导条件较成熟的小区组建业主自治,并指导小区有效进行管理,解决安保、保洁、基础设施维护等小区管理的基本问题。二是由业主缴纳基本费用,由周边有物业服务小区的物业公司发挥帮带作用,将治理能力较差的无物业小区就近纳入物业服务,发挥“共享物业”的作用,海沧区物业管理协会已研究《关于海沧区无物业小区实施物业管理的方案》。三是加强宣传引导,提升居民自觉参与小区治理意识,形成共同创造文明城市、美好家园的良好氛围。四是区民政局可配合提供所属无物业小区低保困难户名单,区住建和交通局鼓励有意向物业企业在成本可控范围内适当减免费用。

  (四)无物业小区物业费财政补贴问题。对无物业小区的物业费进行财政补贴事项,不属于政府财政保障支出范围,增加财政负担的同时,容易引起小区攀比且易造成不公平现象。应培养小区居民的缴费和自治意识,以市场化方式引进物业管理或自治。

  (五)加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区委社会工作部积极学习借鉴思明区社区标准化建设有益经验,起草《海沧区“近邻”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工作指引(试行)》,对无物业小区,要求加强党组织引领下的居民自治共管,对规模较小、零星分散的无物业小区,以相邻相近为原则整合共享物业服务区域,提升片区管理服务水平。同时在社区物业党建联建、建立多元共治机制、完善基层自治等七大方面进行指导。该文件已于2025年1月9日上区委专班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推进基层治理工作调度例会研究,并开展第四轮征求修改意见,目前已报审。

  三、今后推动计划

  根据我区实际情况和小区居民意愿,依托海沧区物业管理协会,探索推进无物业小区引入“大物业”管理模式,逐步推进,推动社区治理,创造安定和谐的社区环境。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周建军

  联 系 人:陈芳芳

  联系电话:0592-6882772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

  2025年3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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