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053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时间:2025-03-06 16:01

  厦海政函〔2025〕78号

  答复类别:A类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

  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053号建议

  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市住建局:

  《关于加强老旧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第005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该建议反映的是关于加强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我区根据实际情况,结合代表的建议,采取多种措施积极推进工作。

  二、措施与成效

  (一)加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区委社会工作部积极学习借鉴思明区社区标准化建设有益经验,起草《海沧区“近邻”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工作指引(试行)》,针对无物业小区,要求加强党组织引领下的居民自治共管;针对规模较小、零星分散的无物业小区,以相邻相近为原则整合共享物业服务区域,提升片区管理服务水平。同时在社区物业党建联建、建立多元共治机制、完善基层自治等七大方面进行指导。该文件已于2025年1月9日上区委专班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推进基层治理工作调度例会研究,并开展第四轮征求修改意见,目前已报审。

  (二)探索多元治理标准化。2024年12月18日区委社会工作部召集各街道部署探索党建引领基层多元治理标准化建设工作,各街道分别推选一个试点村(社区),通过推广社区大党委制、精准双报到等工作举措,将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街道领导、包村(社区)干部和社区工作者深入基层纳入工作体系,搭建多元参与小区治理的平台,定期开展居民议事、民主协商,规范小区治理行为,提升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扎实做好小区治理工作。

  (三)强化物业行业监督检查和培训力度,提升物业服务品质。自2017年以来,我区实施全年全区物业小区全覆盖大检查,主要检查各物业服务企业的内页、外页、设施设备三方面管理服务情况,督促物业公司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切实履行物业服务职责,提升物业服务水平,提高业主满意度。同时,联合消防、市场监督等部门组织召开海沧区物业工作大会暨物业小区消防安全工作会议,会上强调物业服务企业和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项目积极配合街道、社区,在小区内发挥基层治理制度优势,通报行业(项目)检查成果,并且邀请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行业专家、法律专家对物业企业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强化从业人员安全防患意识,提升业务能力。

  (四)进一步强化物业服务监督管理。为改进我区物业管理工作,理顺管理体制,完善监管机制,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小区居民生活和居住环境,促进和谐社区建设,区住建和交通局已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通过落实属地街道责任、推动城市服务下沉、强化物业联席会议制度等多项举措,强化物业企业监督管理。

  (五)实施信用综合评价办法。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于2020年1月1日起已发布并施行《厦门市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经理信用综合评价办法》,办法中明确规定区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经理信用信息的采集、记分等工作,实施(或发起)信用激励与惩戒措施。公安、民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发改、应急、市场监管、街道办事处等相关部门、有关单位,对物业服务企业、项目经理的依法查处或通报,均可抄送区住建和交通局,由区住建和交通局按规定记入信用。

  (六)无物业小区物业费财政补贴问题。对无物业小区的物业费进行财政补贴事项,不属于政府财政保障支出范围,增加财政负担的同时,容易引起小区攀比且易造成不公平现象。应培养小区居民的缴费和自治意识,以市场化方式引进物业管理或自治。

  三、今后推动计划

  我区在加强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方面已采取多项措施并取得一定成效。未来,我们将继续深化党建引领,探索更多元化的治理模式,强化物业监管,推动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水平持续提升。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周建军

  联 系 人:陈芳芳

  联系电话:0592-6882772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

  2025年3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