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280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时间:2025-03-06 16:03

  厦海政函〔2025〕77号

  答复类别:B类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

  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280号建议

  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市资规局:

  《关于增加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的建议》(第028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随着电动自行车的普及,充电需求日益增长,充电桩数量不足、布局不合理等问题逐渐凸显,给市民的日常出行带来了不便,同时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提案中关于增加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的建议,对于改善市民出行条件、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保障公共安全具有重要意义。我区在接到提案后高度重视,召集相关责任部门对建议进行认真研究,将在已开展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积极推动落实。

  二、措施与成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和我省实施方案要求,加强我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海沧区政府成立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整治工作专班,建立工作机制,专班下设各成员单位依职责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着力解决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充电设施不足等问题,有效预防压减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一)前期规划引领,优化政策流程

  市资源规划局海沧分局积极推进区域新批项目电动自行车停车车位配建工作。自专班成立以来,全区新批住宅小区项目3宗,新增电动自行车配建项目3宗,新增电动自行车车位288个,确保新批住宅类项目100%配建机动车充电车位,电动自行车车位数占新建非机动车车位数50%以上。

  同时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电动自行车充电设备配建已纳入《厦门市工程规划许可豁免清单》,无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方便既有项目新建电动车充电桩。

  (二)加强源头管控,规范充电配置

  区消防大队推动在企事业单位内部建造集中停放充电场所,方便职工日间充停,避免夜间进楼入户充停放。截至目前累计投用充电桩口660个,完成率132%,累计52594个,超额完成指标,让职工“满电回家”。同时狠抓电动自行车室内充停场所消防技改,将室内充停场所消防技改纳入城中村出租屋规范化建设奖补范围,印发《电动自行车充停场所消防技改图例》等材料,明确充停场所消防安全要求,推动电动自行车室内充停场所消防技改。强化推进室外配套充电桩建设。在城中村公共用地和房前屋后建设集中充电口28220个,发动基层网格力量开展电动自行车显见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清理占用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的电动自行车3万余辆次,清除“飞线充电”1.11万处,整改城中村消防通道70条,施划消防车通道标线251处。同时续推动在楼宇电梯安装电动自行车智能阻止系统,截至目前,全区已有10个小区129台电梯安装电动自行车智能阻止系统。

  区交警大队联合市场监管等部门对辖区内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店铺开展联合执法检查,重点查处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行为。2024年在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期间,共移交区市场监管局疑似非法改装线索17起。

  各属地街道对辖区开展室外充电桩建设全面摸底排查,根据群众的实际充电需求情况,汇总群众需安装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名单,同时积极推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标准建设停放充电设施。

  (三)强化安全监督,加强违法处置

  区交警大队常态化严查严管电动自行车重点违法行为,2024年共开展联合执法统一行动48次。2024年共查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7.8万余起,查扣电动自行车2.9万余辆,查处超标电动车23053起,查扣8467辆。2024年共处置交警支队下发非现场违法线索4407起,2025年1月至今共处置396起,合计为4803起。2024年共签订电动自行车“精准打击”安全承诺书4580份,2025年1月至今共签订电动自行车“精准打击”安全承诺书637份,合计为5217份。2024年查处电动三轮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3857起,查扣电动三轮车1529辆。

  区消防大队将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纳入日常消防监督检查范围,重点检查充电设施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是否存在消防安全隐患。今年以来大队持续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联合执法检查18次,督促不符合消防安全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整改20余处,纠治、宣导“飞线充电”行为9854次。积极发挥“12345”“省信访”平台作用,及时受理、核查、反馈群众投诉举报件,并推行投诉举报奖励政策,截止2月19日,共接处各类平台投诉举报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等相关隐患15件次,已核查反馈15件次。

  (四)政策支持与宣传引导

  我区充分发动基层力量,深入2000余家次沿街商铺、城中村自建房等场所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宣传;多部门联合在广场、聚集性活动现场,开展15场次宣传活动,组织辖区重点单位、物业管理单位开展20场次消防实操实训活动,并在电梯口、公示栏、集中充电区域等醒目位置张贴宣传海报1600余张;借助村村响、消防专属大屏在多时段定点播报、55辆微型消防车流动宣传等方式,引导群众加强电动自行车火灾预防意识;向各物业管理单位及城中村自建房房东发布典型电动自行车火灾案例并要求其转发至2100余个业主、租户群,向全区常住居民发送25万消防安全提示短信。

  区交警大队融通警媒平台形成矩阵,2024年1月至今,通过“海沧交警”微信公众号曝光转发电动自行车事故案例30余篇,发布电动自行车典型违法行为通稿10余篇,共计媒体报道30余篇,全面传播了我区交通管理工作正能量。同时,依托“五色花联盟”工作机制,结合“开学季交通安全”、“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酒醉驾”、“一盔一带”、“老年人交通安全”等主题宣传,2024年共开展进企业、社区、校园“七进”宣传活动170余场。

  三、今后推动计划

  (一)统筹多部门联动,打好组合拳,同时督促属地街道加强与物业公司、社区居委会、充电桩运营企业的合作,形成政府引导、企业参与、市民支持的共建共享模式。

  (二)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根据市民反馈和实际使用情况,不断优化充电桩的布局和服务功能,提升市民的充电体验。

  (三)强化监督与评估,建立充电桩建设与运营的监督评估机制,定期对充电桩的使用情况、安全状况进行评估,确保充电设施的高效运行。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王宇成

  联 系 人:吴  寒

  联系电话:0592-6589618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

  2025年3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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