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6004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时间:2025-07-14 17:23

  厦海政函〔2025〕230号

  答复类别:A类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

  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6004号建议

  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厦门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推进厦门市宁静小区建设工作的建议》(第600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自收到该人大建议后,我区高度重视,积极推动办理该项工作,针对建议内容,我区协调海沧生态环境局、区住建和交通局及各街道会商研讨,进一步推动相关工作。

  二、成效与措施

  (一)主要成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文件精神,按照《厦门市生态

  

  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厦门市创建宁静小区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区积极开展相关工作。2024年,经厦门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专家评审,我区创建宁静小区2个,分别为海沧街道蓝水郡宁静小区(认定成为全国首批、全省第二个宁静小区)、嵩屿街道中骏天峰宁静小区。

  (二)主要措施

  1.强化组织凝聚力,提升联动执行力。我区由海沧生态环境局牵头联合海沧街道、嵩屿街道、社区居委会、小区物业、居民代表及志愿者成立了“宁静小区创建工作组 ”,制定宁静小区创建实施方案,层层压实各相关主体的责任。海沧街道和嵩屿街道综合协调各相关部门,确保创建工作高效有序进行;社区居委会及时调整优化实施方案,确保创建任务按期完成;小区物业承担各项工作的实施责任,与第三方专业机构紧密合作,共同协调解决创建过程中的问题和难点,确保创建工作的质量和速度;居民代表及志愿者积极参与各项工作的监督,提高创建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2.坚持聚焦核心点,源头分类严管控。强化源头预防、优化纠纷处理途径,提高噪声污染治理的科学性、合理性、时效性。对于社区内固定噪声源如配电站房、水泵房、排水管网井盖、电梯设施等,严格按照民用建筑隔声设计相关标准管控;对于居民生活运动如儿童娱乐设施、运动场、跑道等配套设施,社区志愿者团队入户沟通,督促居民强化自我管理意识,降低噪声影响;同时建立和强化噪声纠纷调解机制,做好纠纷化解工作,满足社区居民对安静和谐生活环境的需求。

  3.扩大宣传覆盖面,提升居民参与度。循序渐进、多措并举,分阶段、有步骤地推动噪声污染防治水平提高。通过开展噪声讲座,宣传噪声知识和噪声危害,宣传减震降噪技巧,提升居民噪声防控意识;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制作宣传牌,向居民普及噪声来源和降噪措施;通过小区物业群向居民告知宁静小区管理公约,使小区居民逐渐形成自觉维护小区安静氛围,积极参与小区环境维护,倡导绿色生活的环保意识。

  4.注重机制长效化,营造人居好氛围。为构建和维护宁静小区的良好居住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通过完善小区噪声管控制度,明确噪声管控的具体要求和责任分工;制定公布小区噪声管理公约,确保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成立居民志愿小组,负责监督小区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建立巡查管控要求,设立投诉信箱、电子邮件等投诉渠道,及时解决居民诉求;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动员小区居民参与创建活动,约谈商户强化噪声污染防控意识等一系列措施有效落实小区噪声管控长效机制,共同维护小区及周边环境的宁静。

  三、今后推动计划

  下一步,海沧区将根据相关工作要求,继续落实工作责任,持续推进居住区噪声污染治理及声环境质量改善工作,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环境的期盼,为建设美丽宜居的家园贡献力量。

  领导署名:王宇成

  联 系 人:叶国鑫

  联系电话:18020711195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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