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海政函〔2024〕141号
答复类别:A类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44082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厦门市民政局:
《厦门解决社区长者食堂可持续发展难题的若干建议》(第2024408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海沧区积极推进老年人助餐服务,试点开办敬老餐桌、老年幸福食堂等项目,截至目前,开办村(居)老年幸福食堂4家(渐美村、青礁村、温厝社区、祥露社区幸福食堂),依托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开办敬老餐桌(长者食堂)等6家。
二、措施与成效
(一)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强助餐经费保障。
近年来,海沧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相关要求,今年来,下拨为老助餐经费110万元,为养老
服务助餐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各街道年均投入约480万元保障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运营管理,依托照料中心开办敬老餐厅、长者食堂等项目,充分保障老年人就餐需求。
(二)持续优化供给,优化为老助餐设施布局。
近年来,通过招标等方式,积极引入建发康养、国贸康养、厦门智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江苏禾康养老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养老企业,承接我区照料中心、助餐服务等项目,为全区老年人提供多元化的养老服务。此外,积极落实《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基本养老服务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有关要求,积极动员国有企业参与养老,委托区属国企海投资产运营公司承接运营海沧区(和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开办长者食堂,充分发挥海投集团物业等产业优势,积极拓展养老服务市场,满足社区老年人多样化助餐服务需求。
(三)动员社会参与,试点开展社区助餐服务。
以“社会捐助+政府补助+村(居)民自助+义工帮助”共谋共建的四助模式,截至目前筹集项目经费约880万元,开办渐美村、温厝社区、青礁村、祥露社区等四家老年幸福食堂,为辖区内75周岁以上老年人无偿提供午餐。年均服务75周岁以上老人约10万人次。
(四)精准定位,重点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需求。
制定并出台《厦门市海沧区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将特困、低保、低收入等特殊困难的失能老年人纳入政府兜底保障对象,根据失能等级提供600至800元的护理补贴,针对老年人失能情况及实际需求,为老年人定制个性化居家养老服务套餐,重点包括助餐、助洁、助浴、上门理发、陪同就医、陪同出行等个性化服务,实现老年人居家享受送上门的养老服务。截至目前,共计为老年人提供上门助餐服务15561人次。
三、下一步计划
目前我区助餐服务尚在试点阶段,现有政策还不完善。下一步,将根据我区助餐服务发展实际需求,积极落实《厦门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发展若干措施》《厦门市民政局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制定并出台为老助餐服务政策,为全区助餐服务发展提供政策保障。
领导署名:周建军
联 系 人:王卫娟
联系电话:18850510931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