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海政函〔2025〕168号
答复类别:A类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
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0254008号
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市民政局:
《关于进一步推动社区长者食堂建设的有关建议》(第20254008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厦门市民政局 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厦门市老年助餐补助管理办法的通知》(厦民规〔2024〕3号)等规定,为推进我区为老助餐服务,更好满足全区老年人的助餐服务需求,海沧区民政局出台《关于进一步明确海沧区老年助餐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厦海民〔2024〕34号),不仅对65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给予每人每天3元的用餐补助,而且对我区特困、低保、低收入家庭等政府保障对象,给予每人每天15元的用餐补助。同时也对助餐企业提供设备补助支持,老年人可采用刷脸支付,免申即享。目前全区共有12个助餐点,其中已完成备案8家,4家正在推进备案手续。
二、工作成效
(一)试点引领,逐步扩大助餐服务覆盖面
在增加手持移动刷脸设备和开发长者助餐小程序平台方面,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及全市助餐服务统一部署,2024年底,我区以嵩屿街道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为试点,率先探索纳入全市养老服务助餐平台。自平台试运营以来,成效显著,累计助餐老人订单数达5276笔,合计补贴金额17762元。通过助餐平台,老年人可便捷地完成身份认证、下单就餐及结算,真正实现了信息互通与数据共享,为补贴的精准发放提供了有力保障。下一步,我区将总结试点经验,加大推广力度,逐步扩大试点范围,让更多的老年人享受到便捷的助餐服务。
(二)精准帮扶,送餐服务稳步推进
在家庭养老床位中送餐服务方面,我区严格参照现有家庭养老床位中送餐服务的审核标准,今年已累计开展送餐服务118人,合计服务2166人次。为确保送餐服务的精准性和高效性,我区建立了严格的审核机制,对送餐对象进行严格筛选,确保补贴资金精准用在最需要帮助的老年人身上。下一步,我区将继续优化送餐服务流程,加强送餐人员培训,提高服务质量,确保有需求的老年人能够及时、安全获得送餐服务。
(三)积极推广,引进社会化助餐服务机构参与助餐服务
在积极推广送餐到户服务方面,我区积极整合各方资源,在家庭养老床位送餐服务的基础上,拟依托社区助餐点,进一步完善送餐到户服务机制,提高送餐效率和服务质量。将加强与社会餐饮企业、社区志愿者等多方合作,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助餐服务模式,确保送餐食品的质量和安全,让老年人吃得放心、吃得舒心。目前已备案一家社区餐饮机构拟列入长者食堂,为老年人提供就近助餐服务。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根据市民政局2025年底“助餐点达到70%覆盖率”的目标,目前我区共有12个助餐点,其中已完成备案8家,4家正在推进备案手续,还有22个助餐点正在计划布点中。根据我区目前的短板,拟着重推进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快推进助餐点位布局
一是依托现有养老服务设施,开办长者食堂。二是积极引入社会力量运营长者食堂,通过“中央厨房配餐、送餐”、在餐饮企业挂牌合作等多种渠道,探索养老助餐新模式,扩大助餐服务点覆盖面。
(二)进一步完善助餐服务政策
在上级补助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我区老年助餐政策,促进全区养老服务健康有序发展。
(三)加快部署助餐平台建设
我区将加快助餐平台的建设和推广,提高平台的使用效率和服务质量。加强平台监管,确保平台的运营安全和数据安全,为老年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安全的助餐服务。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何艺晖
联 系 人:王卫娟
联系电话:0592-6588208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