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海政函〔2025〕181号
答复类别:A类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
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0254127号
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市民政局:
《完善社区照料中心功能,更好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健康良性发展》(第20254127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加快完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初步建成了“区-街道-村(居)”三级养老服务体系。目前,全区共有3家养老机构、8家照料中心、48个村(居)幸福院投入运营,基本实现全区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为老年人提供了日托短托、康复理疗、休闲文化娱乐、配餐用餐等多元化服务,极大提升全区养老服务水平。
二、工作成效
(一)完善照料中心服务板块,实现就近托养服务
我区现有运营8家社区照料中心,累计提供床位208张。其中,新阳街道、新阳街道(孚中央)和海沧街道3家照料中心依托设施和服务团队,为周边老年人提供就近托养服务。通过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合作,开展定期健康体检和康复指导,同时引入专业护理团队,提供个性化护理服务,满足老年人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需求,有效提升了照料中心的服务能力,让老年人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高质量的养老服务。目前已入住长者28人。
(二)构建“三位一体”的养老模式,实现资源整合与成本优化
2024年以来,以海沧溢佰养老中心为试点,推动机构养老、社区养老和居家养老协同发展,构建“三位一体”养老模式,实现“机构-社区-居家”一体化运营。于海沧溢佰养老中心院附楼设置一处养老服务照料中心,集居家照护、生活照料、健康管理、文化娱乐、助餐服务于一体,实现养老设施资源最大化共享,专业人员灵活调配,有效降低运营成本,增强运营稳定性,为老年人提供多元化、高品质服务。
(三)落实优惠政策,降低运营成本
依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推进养老服务发展(2020 - 2022 年)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区积极开展摸排工作。现有3处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因场所设备等问题暂未享受用电、用水居民价格政策,目前正积极推进设备改造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拓展服务内容,提升服务质量
在现有服务基础上,进一步拓展照料中心的服务内容,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的服务需求。增加中医理疗、康复护理、心理慰藉等服务项目,为老年人提供更加全面的照护。同时,加强服务人员的专业培训,定期组织培训活动,提高服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
(二)创新养老模式,完善运营机制
进一步完善“三位一体”养老模式,推动机构养老、社区养老和居家养老协同发展。完善运营机制,建立健全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之间的协调联动机制,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三)全面落实优惠政策,加强监督检查
加快落实照料中心民水民电政策,确保政策尽快落地见效,切实减轻养老服务设施的运营负担,提高养老服务设施的运营效益。同时,加强对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定期进行检查评估,确保各项优惠政策不折不扣执行到位,为养老服务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何艺晖
联 系 人:王卫娟
联系电话:0592-6588208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