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海政函〔2025〕184号
答复类别:A类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
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0252040号
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市教育局:
针对刘荣如委员《关于均衡厦门市中学生参与综合实践活动经费补助的几点建议》(第2025204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统一经费补助标准”的建议,2022年起,海沧区参考厦门市青少年综合实践基地补助政策,对新启用的区属综合实践基地(厦门沧江研学营地)给予培育期限额补贴。运营前三年为培育期,年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运营期每满三年重新进行一次运营评估,视评估情况调整补助标准。
关于“设立专项教育基金”的建议,2022年起,海沧区教育基金会启动综合实践(研学)补助项目,海沧区域内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生可自主申请,经学校审核盖章后,由基金会予以资助。截止2025年4月,获海沧教育基金会补助的学生达2868人,补助金额约66万元。
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的建议,2022年,海沧区联手厦门科技馆共同打造海沧中小学研学实践营地(厦门沧江研学营)。该营地以教育为核心,以“科学+”为定位,以海沧区域资源和厦门科技馆的独有优势为支撑,将研学实践与科技、工业、人文、职业体验等进行创新融合,赋能教育高质量发展,为厦门研学实践提供了新样板。在运营机制上,海沧区教育局首创“三方共担成本”运营模式,由政府、运营方与家庭协同保障科学研学可持续开展:家长仅承担公益研学期间食、宿、交通及保险费用,有效缓解运营压力。
同时,实行“公益+市场”双轨制:学期内周一至周五专注海沧区中小学公益研学,优先服务海沧教育系统;课余时段开放市场化运营,实现成本平衡。
以上为本提案办理进展情况,下阶段我区将继续积极和相关部门进行沟通,持续做好中小学综合实践相关工作。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黄书枚
联 系 人:蔡 斌
联系电话:17350830511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