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朱校园任职的通知
来源 :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16-11-21 15:10

  接厦海委干〔2016112号文通知:

  因任职试用期满,经考察,在试用期间能够胜任本职工作,决定正式任命:

  朱校园任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兼),任正处长级时间从201510月算起。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

  2016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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