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朱校园任职的通知
来源 :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16-11-21 15:10
接厦海委干〔2016〕112号文通知:
因任职试用期满,经考察,在试用期间能够胜任本职工作,决定正式任命:
朱校园任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兼),任正处长级时间从2015年10月算起。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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