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厦门市海沧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心(厦门市海沧区志愿服务中心、厦门市海沧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
|
||
| 宗旨和
业务范围
|
配合主管部门,承担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及心理健康辅导、志愿服务、文明创建等方面的辅助性、事务性工作。
|
|||
| 住 所
|
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
|
|||
| 法定代表人
|
李碧莲
|
|||
| 开办资金
|
2(万元)
|
|||
| 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
|||
| 举办单位
|
中共厦门市海沧区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
|||
| 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 54.03
|
18.48
|
|||
| 网上名称
|
厦门市海沧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办公室.公益
|
从业人数
|
4
|
|
|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无
|
|||
|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本单位在2020年度内,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单位名称、印章的使用均符合相关要求,单位的名称、实际住所、法定代表人、开办资金等登记信息与实际一致,无抽逃转移开办资金、涂改和出租出借《法人证书》、出租出借印章、逃税漏税、违约和社会投诉等违法违纪现象,未涉及诉讼。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配合主管部门开展了以下业务: 1.组织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活动。配合主管部门,会同区教育局开展了包括清明祭英烈、“新时代好少年”推选及学习宣传、童心向党歌咏、文明礼仪观演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其中,在清明节期间配合区委文明办、区教育局组织开展“清明祭英烈”主题活动,转发《文明祭扫 同心战“疫”》倡议书并传达布置“降半旗志哀”活动,全区参加网上祭扫英烈的中小学人数达3万余人。在组织厦门市“新时代好少年”推荐及学习宣传工作,配合选树了10名海沧区新时代好少年,并推荐5名候选人参评市级新时代好少年。 2.加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工作。在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创作一批有益于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的文化产品,包括拍摄制作动画短片《复工后如何做好心理防疫?》《冲突使我们成长》《疫情下幼小衔接心举措》,其中《复工后如何做好心理防疫?》《疫情下幼小衔接心举措》动画短片被学习强国等平台选登并广泛传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依托未成年人心里健康辅导站率先开通疫情防控心理援助热线电话,组织26名专业心理志愿者开展心理疏导服务。 3.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协助主管部门指导推动各类志愿者队伍有序参与疫情防控、灾后重建工作中,积极开展“文明交通督导”、“洁净家园”等志愿服务,同时为争创“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助力。推动培育志愿服务品牌项目,成功孵化出两岸红十字志愿服务队与四彩环保服务队两支特色服务队,亲子义工服务队在实践中探索出“结对子”工作机制,创新“老带新”服务模式,长庚医院志愿服务队获评2019年度全国学雷锋四个100先进典型最佳志愿服务组织。
|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 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无
|
|||
|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
门市海沧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心(厦门市海沧区志愿服务中心、厦门市海沧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
来源 :海沧区委编办
时间:2021-06-16 17:27
分享:


闽公网安备:350205020001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