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海沧区委办公室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区委、区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及责任分工》的通知
来源 :海沧区政府办 时间:2019-03-12 11:43
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区属各企事业单位:
   《2019年区委、区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及责任分工》已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责任单位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在项目推进中多听、多征求群众意见,尽量与社区工作相结合,切实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增强群众获得感,确保按时全面完成任务。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明确责任分工,加强沟通协调。各承办单位必须确定一名分管领导作为项目的责任领导,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及方案。各承办单位要主动牵头并加强与协办单位的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抓紧抓早抓细,确保工作进度。各承办单位要抓紧抓早,采取有力措施,合理安排工作节点。对项目进展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各承办单位要主动协调解决,必要时及时报告区分管领导研究推进。各承办单位要在每月前5个工作日内,向区“两办”督查科反馈项目进展情况。
   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如期完成。区委办、区政府办和区纪委监委、效能督查办加强对为民办实事项目的督办检查,及时向区委、区政府领导报告为民办实事项目进展情况,向有关责任单位通报项目完成情况,督促各责任单位履行职责、高效运作,确保2019年我区为民办实事项目如期完成,并取得惠民实效。区审计等部门要提前介入,确保为民办实事项目财政资金使用透明,保障资金效益。
 
附件:2019年区委、区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及责任分工
联系人: 区 委 办:蔡菲菲 6589217,13850073366
     区政府办:李 剑 6050395,18695684360
中共海沧区委办公室
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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