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沧区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解读
来源 :海沧区政府办 时间:2019-10-28 15:50

  一、目标任务

  (一)“两不愁”。继续以较高水平做好困难群众“两不愁”保障工作。

  (二)义务教育保障。推动实现非寄宿制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每人每年750元生活补助。

  (三)住房安全保障。全面开展新增对象的动态排查并于2020年底完成改造。建立健全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

  (四)饮水安全保障。按相关规定对农村低保户的污水处理费进行核退,继续推进供水管网提升改造。

  (五)基本医疗保障。对符合资助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条件的农村困难群众,做好参保情况核查和参保资助工作,确保农村困难群众“应保尽保”。

  二、工作措施

  (一)“两不愁”。开展深入排查,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等专项社会救助,完善救助对象动态管理机制;根据物价上涨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启动低保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及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和调整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完善基本生活保障制度;采取“公建民营、医养结合”的模式运营区社会福利中心,建立城乡统一的特困供养模式。

  (二)义务教育保障。加强部门间的沟通衔接与数据共享,通过系统自行比对、识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做到应助尽助;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非寄宿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工作。

  (三)住房安全保障。建立健全海沧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机构与实施方案;全面开展排查与“回头看”工作,及时认定危房改造对象与推动改造,确保农村困难群众住房安全有保障。

  (四)饮水安全保障。推动供水企业落实低保户每月核退10元污水处理费工作;加强日常供水管网巡查与市政供水水质监测,确保全区供水用水安全。

  (五)基本医疗保障。以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以及低收入家庭等三大群体为重点,确保困难群众可以及时享受医疗救助费用“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确保应资助对象“一个都不能少”。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统筹协调。  

  (二)把握工作重点。

  (三)落实措施要求。  

  (四)加大保障力度。

  (五)广泛开展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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