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部署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重污染天气的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2020年6月,区政府办印发了《海沧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厦海政办〔2020〕17号,以下简称《预案》),现就《预案》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预案》出台背景与意义
为贯彻落实《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9年修订)的通知》(厦府办〔2019〕11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国发〔2018〕22号)、《关于推进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办大气函〔2018〕875号)、《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环办大气函〔2019〕648号)等文件精神,参照国家、省、市行文体例,我区研究起草了海沧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相关文件,按照“对标市级、务实管用、结合实际、相互衔接”的原则,相关指标务求客观科学、可统计、可操作。广泛征求意见,先后征求了各部门、各街道意见,并经区政府常办审议后印发。
出台《预案》是把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作为应对重污染天气的首要任务,最大程度预防和减少重污染天气对公众健康和生活造成的危害。
二、《预案》主要内容及重要措施
《预案》主要内容。一是组织编制、修订区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研究制定应对重污染天气的政策措施;指导各街道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编制。二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建立预警应急指挥系统,组织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三是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区级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督促检查区有关部门和各街道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落实情况。四是组织开展区级重污染天气应急队伍的建设管理及应急物资储备保障等工作。
为推动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落实,按照可操作、可统计、可评估、科学客观的原则,针对各街道、政府及职能部门工作职能,提出了预警、应急响应、区域应急联动等具体实施步骤。
三、《预案》主要特点和理念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坚持以人为本,把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作为应对重污染天气的首要任务,最大程度预防和减少重污染天气对公众健康和生活造成的危害。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发挥各级政府应对重污染天气的主导作用,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污染排放。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重污染天气应对过程,倡导公众减少能源消耗,绿色出行,共同承担防治大气污染的社会责任。
加强监测,信息公开。健全和完善空气质量监测体系,强化实时监测,加强重要监测设施建设和数据质量管理,确保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准确可靠。加强信息公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各类媒体及时准确发布空气环境监测相关信息,拓宽预警信息发布渠道,确保公众的环境知情权。
分级预警,分类管控。按照大气污染程度和持续时间等建立不同预警等级,并按照不同污染物类别采取不同的响应措施,做到及时快速、精准有效地应对重污染天气。
部门联动、分工协作。建立部门协调联动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专业优势,积极采取行政、法律等手段,共同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