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海沧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 :海沧区政府办 时间:2021-04-23 17:16

  一、海沧“十四五”经济发展和民生图景

  1.经济发展质量更优

  到2025年,全区地区生产总值突破1350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20.77万元,五年累计完成投资2000亿元。集成电路、生物医药和新材料三大主导产业壮大发展,产值占工业产值比重达到50%;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45件,规上工业研发投入占 GDP 比重达3.5%,在库“三高”企业突破460家,产业体系质量明显提高。

  2.城区宜居水平更高

  纵深推进跨岛发展,由南向北、由海向陆串起的海湾城区国际形象进一步凸显。五年累计新增主干道路50千米,新增污水管网50千米。生态环境更趋优良,新增(改造)绿化面积400公顷、绿道40千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9%,森林覆盖率达到40%。

  3.改革开放更深入

  五年累计外贸进出口总额3800亿元,到2025年海沧港区年集装箱吞吐量900万标箱、年货物吞吐量1.5亿吨。对台先行先试、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凸显,加速打造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的桥头堡。

  4.人文生活更美好

  到2025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7.28万元,全区每千人口医疗床位6张,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3.12 人,每千名老人养老床位45张。五年累计新增公办幼儿园学位3240 个、义务教育学位17040个、医疗床位1200 张。

  二、海沧“十四五”规划亮点内容

  近日,海沧区政府正式发布经区人大批准的《厦门市海沧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纲要》)。

  《纲要》起草历时一年多,共13章、近3万字。《纲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并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明确海沧区2035年远景目标和“十四五”发展目标、主要任务、重大举措。《纲要》提出:到2035年,我区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超越全面实现,高素质高颜值的国际一流海湾城区基本建成。

  锚定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坚持守正和创新相统一,明确海沧“十四五”发展目标:到 2025 年成为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超越的排头兵、国际化海湾城区的样板、生态文明建设的示范,基本建成高素质高颜值的国际一流海湾城区。

  其中,《纲要》突出了以下几个亮点:

  (一)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

  1.建设高端产业集聚区

  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保持制造业增加值比重的优势地位,嵌入全球价值链,融入全省全市产业链布局,持续培育壮大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新材料三大主导产业,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构建高端、完整的现代产业体系。到2025年,集成电路产业规模突破500亿元,生物医药产业规模突破500亿元,新材料产业规模突破300亿元,传统产业规模突破1300亿元。

  2.推动“三高”企业倍增

  持续挑选一批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企业,设立“三高”企业培育库,通过政策“组合拳”予以重点扶持,为企业发展提供“精准滴灌”和个性化服务。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促进高能级项目集聚发展。到2025年,在库“三高”企业突破460家。

  3.拓展产业发展空间

  鼓励将旧村屋、旧工业区、旧商住区改造为高科技、创新创业、文化创意等优质产业园区,为先进制造业和高端服务提供载体支撑。以亩均产出和税收、单位能耗、研发投入等为考核指标,探索进行亩产效益综合评价,促进低效企业通过优化升级提高发展质量,提升土地产出效率。

  4.建设充满活力创新型城区

  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构建符合海沧实际的科技创新体系,加快建成科技创新资源集聚、成果转化有效、体制机制灵活、生态环境完善的创新型城区,积极参与金砖国家新工业革命伙伴关系创新基地建设。到2025年,建成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区域创新中心的核心功能区。

  (二)建设民生幸福标杆

  1.推动辖区居民收入增长

  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不断拓宽城乡居民工资性、激励性、经营性、财产性、转移性五种收入来源,实现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创新金融服务,促进居民财产性收入增长。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和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等保险制度,拓宽工资性收入与转移性收入渠道。

  2.加强就业保障

  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构建各层级的劳动力岗位。全力稳住产业链供应链,推动新兴产业发展,继续扩大产业工人就业岗位供给。更加突出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针对失地失海农渔民,强化培训教育,大力支持转产就业;加强区域劳动协作和东西部对口帮扶,加大院校与企业、毕业生与岗位的对接,实现人力资源输出与输入有机结合;支持养老、托育、家政等行业发展,鼓励到民生急需领域创业就业。

  3.促进教育优质均衡特色发展

  坚持动态平衡、适度超前的原则,建立与常住人口增长趋势和空间布局相适应的城乡学校布局体系,到2025年新增(改扩建)普通高中2所、义务教育学校10所、公办幼儿园8所,新增高中学位5400个、义务教育学位17040个、公办幼儿园学位3240个。支持厦门海沧实验中学争创福建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建设学校”,继续与重点师范高校及厦门市名校合作办学。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进入教育事业领域,举办民办优质幼儿园、高中,丰富办学层次,满足各类社会群体的多元教育需求。

  4.加快建设健康海沧

  认真总结新冠疫情防控经验,提升重大疫情防控和救治水平。推动马銮湾医院与北大肿瘤医院开展合作,力促长庚医院成为清华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支持长庚医院肿瘤专科创建省级重点专科。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上规模、高层次的综合医院和老年病、护理、康复等有特色的专科医院。建成长庚医院护理院、马銮湾医院等项目,适时启动区妇幼保健院提升改造,加快婴幼儿照护设施建设,做实家庭医生制度。

  5.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力促中小微企业、建筑行业、个体户群体主动参与社会保障,保障零散人群社保权益。结合“爱心厦门”建设,统筹各项救助资源,加大低保兜底对象和特困人员保障力度。加快推动安置房、安居房、地铁社区、人才房等项目建设。推动海沧区第二社会福利中心加快建设,加快推进一批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和农村幸福院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一批医养结合养老设施建设。

  (三)全面推动乡村振兴

  1.大力发展都市现代农业

  做强花卉、蔬菜、种苗等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加快种苗业发展;推进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健康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实现城乡生产和消费的多层次对接。优化一二三产业融合供应链,加快发展“互联网+”农业,促进产销对接。发展复合型的农村创意休闲产业,引进创意工作室、民间技艺、乡遗展示,进一步促进乡村经济振兴。

  2.推动美丽乡村建设

  重点推动“两点一线”即青礁—过坂—铁路沿线环境整治和天竺山、青礁慈济宫2个4A级景区周边的规划策划工作,在试点示范村和乡村振兴动线的基础上进行叠加提升,形成串点连线成片的规模效应。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不断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体系投入;实施农村垃圾治理行动、农村污水治理行动和河湖水系综合治理,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

  3.完善城乡融合发展机制

  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衔接落实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 年的政策。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农村新增用地保障机制,优先安排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用地。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明晰集体资产所有权。持续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统筹好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全力促进农民增收。

  (四)建设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桥头堡

  1.深化两岸社会融合

  建立两岸宗亲、村居等基层常态化交流合作机制,推动科教卫等领域的交流合作。探索按照台湾模式由台湾青年自我管理的体制,深化基金会等涉台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社区营造机制,持续推动海沧经验走向全国各地。促进两岸医疗资源共享、多元办医合作。

  2.深化两岸文化交流

  不断优化两岸交流的品牌活动和载体,搭建更多交流平台,让两岸同胞有更多机会在平台上交流交往。打造具有闽台特色的乡村振兴、社区营造示范点和两岸文化交流平台。继续办好海峡论坛、汉字节、两岸人文学论坛等重大涉台活动及海峡两岸散文奖、诗联大赛等群众性活动。

  3.提供台胞台企同等待遇

  落实落细各项惠及台胞措施,同等享受公办医疗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台企在大陆资本市场上市融资,鼓励更多台企在两岸股权交易中心“台资板”展示挂牌。持续办好“涉台法庭”和“涉台检察室”,做好涉台社区矫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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