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了落实“全覆盖巡查、常态化监管”的农村建房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农村建房安全管理的通知》(闽政办〔2021〕55号),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主要内容
《进一步强化农村建房安全管理工作方案》主要由适用范围、工作目标、工作举措3部分组成。一是适用范围。辖区内按合法审批流程通过后建设的农村在建房屋(包含新改扩建村民自建住宅<加层>和限额以下的农村公共建筑、影响主体结构安全装修工程等)。二是工作目标。根据区政府工作部署,建立“街道吹哨、部门报到、分工处置”的协调机制。推动农村建房安全“快速响应、快速制止、快速查处”联动监管工作,实现全区农村在建房屋施工过程“有人管、有专业的人管”。三是工作举措。主要内容包含明确五级巡查责任机制、压紧压实各部门职责、细化日常巡查工作流程等6个部分。
三、注意事项
本实施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长期有效。为实现全区农村在建房屋施工过程“有人管、有专业的人管”,提高农村建房安全可靠,应严格执行本方案“五级巡查”工作,做到五个“确保”:确保在地基建设时的巡查发现率达100%,确保实时上报安全隐患动态;对各类翻建在建行为要逐层巡查到位做到“一层一报”;确保街道执法、农业农村、建设的巡查人员开展交叉巡查;确保按时上报率须达100%。
四、关键词诠释
方案内的风貌管控“七要素”要求,即新建农村房屋的屋顶、山墙、墙体、勒脚、色彩、材质应符合《厦门市海沧区农房建筑立面图集》的风貌管控要求。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本实施办法由区建设与交通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郭嘉威 联系电话:6895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