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修订背景
原总体预案为2014年印发的《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厦门市海沧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厦海政〔2014〕42 号),在指导全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机构改革以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相关部门的名称、职责进行了较大调整,且随着应急管理工作的不断深化,原总体预案已不能适应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进一步完善海沧区应急预案体系,理顺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运行机制,海沧区应急管理局根据应急管理新形势,牵头组织修订了总体预案。
二、修订过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厦门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结合我区实际,区应急局起草了《厦门市海沧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于2023年2月27日征求各部门、各街道意见(共收集10条意见,完全采纳2条,部分采纳1条,未采纳7条),3月8日聘请专家参与评审(采纳专家修改意见3条),最后形成了《厦门市海沧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送审稿)》。3月27日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三、重点修订内容
1.进一步明确组织指挥体系。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构建行程“领导机构-专项指挥机构-现场指挥部(工作小组)”的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并明确“6+X”的现场指挥部编组模式 (“6”是指各类灾害现场救援指挥部常态化设置的综合协调、抢险救援、秩序稳控、医疗卫生、宣传与舆情处置、后勤保障和善后安置组,是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别和实际情况增设的涉外工作、调查评估、社会动员等工作小组)。
2.进一步突出风险监测防范。着眼履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政治责任坚持“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强化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风险调查和评估制度,完善社区、村、重点单位网格化风险防控体系,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及时发现和处置各类风险隐患。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综合评估,研究制定风险管控的具体措施。
3.重新明确突发事件总体分级与响应分级。突发事件从高到低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个级别,对应地将区级层面的响应分为四级,具体响应分级及其标准在相关区级专项应急预案中予以明确。区级层面的一级响应由区委、区政府启动或终止,由各类突发事件区级专项指挥部决定启动或终止;区级层面的四级响应由突发事件应对街道、基层组织和单位决定启动或终止。
4.进一步明确应急保障工作。进一步细化完善应急队伍、物资、资金治安、医疗救援、交通运输、避难设施气象等保障措施,既有服务于应急处置的保障措施,也有立足于日常管理的准备工作,目的就是要各职能部门把防范风险.应对突发事件的功夫下在平时,强化责任衔接与工作落实。
5.进一步完善关于应急预案体系
应急预案体系分为政府及部门应急预案基层应急预案,其中区级各部门应急预案包括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等。同时,将细化落实预案的工作手册和执行具体任务的事件行动方案作为应急预案支撑性文件,从整体上提升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充分体现应急预案体系分级分类、逐层落实、各有侧重的特点。同时,强化《总体预案》总纲作用,对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编制、审批、报备、演练、评估、修订等进行规范。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本预案由厦门市海沧区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李曦珉 联系电话:6888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