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沧区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预案》政策解读
来源 :海沧区卫生健康局 时间:2023-08-01 12:01

  一、背景依据

  现行的《厦门市海沧区关于印发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厦海政办〔2017〕126号)于2017年12月印发,根据新形势下我区紧急医学救援工作实际需要,预案相关内容需相应调整,现依据《厦门市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预案》、《海沧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海沧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海沧区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二、目标任务

  确保海沧区辖区范围内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发生后,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各项紧急医学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三、工作进展

  海沧区起草《海沧区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预案(征求意见稿)》,于2023年5月22日征求各部门、各街道意见(共收集4条意见,完全采纳4条),形成《海沧区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预案》。

  四、范围时限

  本预案适用于海沧区范围内发生的突发事件导致的人员伤亡、健康危害的紧急医学救援工作,发布之日起实施。

  五、主要内容

  (一)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确定各部门职责,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突发事件,各有关部门要在区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领导和具体部署下,按照应急响应级别及各自职责,配合做好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工作。

  (二)进一步确定医学救援应急响应等级:根据突发事件造成人员伤亡和健康影响的严重性、危害性,将紧急医学救援的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四个等级,紧急医学救援事件分级标准及具体响应等级对应的响应措施,在预案中予以明确。其中Ⅳ级响应由区委、区政府或各类突发事件专项指挥部决定启动或终止。

  (三)进一步突出紧急医学救援核心制度:梳理紧急医学救援工作,注重实操性,制定五项核心制度,包含:现场医学救援指挥员制度、现场检伤分类制度、信息报告与确认制度、伤员分流和后送制度、专家咨询与会诊制度,细化有关内容。

  (四)进一步完善保障措施:细化队伍保障、资金保障、物资保障、机构保障、血液保障、交通保障等保障措施。保障措施由各责任部门落实到位,保证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本预案由厦门市海沧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饶春丽  联系电话:0592-6589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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