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海沧区赋予街道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2025版)的通知》政策解读
时间:2025-07-15 21:37

  一、背景依据

  为持续深化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2022年以来,海沧区按照“立足自身,总体平稳,充分评估,精准赋权”的原则,分两批次将区级部门的部分行政处罚权赋予嵩屿街道、海沧街道、新阳街道、东孚街道等4个街道行使。近期,结合赋权执法工作运行以来,发现存在部分赋权事项专业性较强、赋权事项不够精准等问题,根据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梳理情况,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对海沧区赋予街道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进行动态调整。

  二、目标任务

  结合海沧区实际,切实为基层减负、赋权、增能,推进赋权街道行政执法事项“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依据海沧区四个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对海沧区赋予街道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进行动态调整。

  三、主要内容

  依据海沧区四个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并征求相关部门和街道意见,经区政府研究同意,本次动态调整后的《厦门市海沧区赋予街道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2025版)》,收回79项赋权事项(收回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赋权的3项、区教育局赋权的6项、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赋权的6项、区应急管理局赋权的19项、区民族与宗教事务局赋权的10项、区住建和交通局赋权的31项、区消防救援大队赋权的4项),调整后赋予街道的行政处罚事项为17项(包括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赋权的2项、区民族与宗教事务局赋权的1项、区住建和交通局赋权的12项、区消防救援大队赋权的2项)。

  四、解决问题

  通过动态调整并公布海沧区赋予街道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2025版),对基层接不住、监管跟不上的及时予以调整,有效推进街道赋权改革工作落实。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海沧区司法局徐程程

  联系方式:0592-6887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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