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沧区教育局关于印发海沧区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的通知》政策解读
时间:2025-09-30 20:04

  一、背景依据

  2019年3月,《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中小学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的通知》,2020年《海沧区教育局关于印发海沧区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的通知》(厦海教规〔2020〕1号),2025年8月为了对旧《管理办法》优化和补充,提高名师工作室建设成效,区教育局制定了《海沧区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

  根据海沧区目前教育实际,进一步提高我区名师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养,借助名师先进教育教学理念,引领我区教师的专业成长,造就一支会学习、会研究、会育人的高素质教师队伍,为提升我区教育教学质量提供保障。

  根据《中共厦门市委 厦门市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厦委发〔2019〕3号)、《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中小学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的通知》进行制定。

  二、目标任务

  本办法旨在通过系统化、规范化的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实现三大核心目标:一是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充分发挥名师的引领、示范和辐射作用,构建教师专业发展共同体,整体提升区域教师育人能力和专业素养。二是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推动工作室聚焦课程改革与课堂实践,产出高质量研究成果,引领区域教育教学发展方向。三是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均衡共享,通过成果展示、资源辐射和精准带教,缩小校际差距,推动海沧教育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根本任务是落实立德树人要求,将工作室建设成为骨干教师的孵化器、教育教学改革的试验田和区域教育均衡发展的助推器,为海沧教育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三、主要内容

  新办法将旧《管理办法》进行优化与补充,同时根据我区校(园)数量日益增加,新办校(园)多,薄弱校(园)亟须帮扶的特点,优化了工作室成立方式、工作室依托单位形式,主要帮扶对象及工作室的职责与任务,具体说明如下:

  1.工作室成立采用领衔名师与学校教研组双向选择模式。

  2.名师工作室依托领衔名师所带教教研组所在学校设立。

  3.名师工作室建设期间,每年为每个名师工作室提供2万元的业务活动经费,以各50%的比例划拨至领衔名师所在学校和被带教教研组所在学校。

  4.工作室领衔名师或团队成员,每月至少安排一次深入被带教教研组,根据学科特点及教研组需求,指导校本研修扎实、有效地开展,并将研修活动课程化;每学期,随堂听取不少于15节被带教教研组教师的课,帮助教师提升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素养,提高教学质量。建设期内,被带教教研组教师在各级各类质量监控、学生竞赛和中高考成绩等方面有一定进步,有被带教教研组教师参加区、市、省的教师技能大赛、课堂创新大赛、青年教师基本功大赛等教师业务竞赛活动,并获奖。

  四、解决问题

  本办法的制定与实施,旨在针对性解决海沧区教师队伍建设中面临的几个关键问题:

  1.解决名师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资源辐射面有限的问题。过去名师影响力可能局限于本校或个体,本办法通过制度化组建工作室,将名师的“个体优势”转化为“群体资源”,构建跨校发展共同体,系统性、有组织地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覆盖与共享。

  2.解决青年教师专业成长路径不够清晰、支持体系有待强化的问题。针对青年教师成长过程中可能遇到的瓶颈,本办法明确工作室承担培养任务,通过每月深入指导、定量随堂听课等刚性要求,为青年教师提供常态化、精准化的专业引领和实践指导,助力其成长。

  3.解决教育教学研究成果转化不足、改革合力难以形成的问题。文件通过设定明确的课题研究与成果产出任务,并配套经费与展示平台,引导工作室聚焦区域教育发展的重点难点,将分散的教研力量整合为攻关团队,推动教学成果的有效提炼与推广应用,从而提升区域整体教科研水平与改革效能。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苏曈曈     联系电话:0592-653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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