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沧区教育局关于印发海沧区特色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的通知》政策解读
时间:2025-09-30 20:07

  一、背景依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5)71号)、《福建省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实施方案》、《福建省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实施方案》、《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中小学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的通知》(厦教人(2019)7号)等文件和计划精神,结合我区设立名班主任工作室、特色项目工作室的经验,海沧区教育局现结合工作推进情况,制订《海沧区特色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

  根据海沧区目前教育实际,以提高学生审美和核心素养为目标,促进学校五育融合特色发展。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5)71号)、《福建省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实施方案》、《福建省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实施方案》、《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中小学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的通知》(厦教人(2019)7号)进行制定。

  二、目标任务

  本办法旨在通过系统化建设特色工作室,实现三大核心目标:一是构建五育融合新载体,聚焦德育、美育、体育、劳动教育、人工智能等前沿与特色领域,弥补传统学科教学的不足,系统性推动区域“五育并举”,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二是孵化特色教育新动能,依托领衔教师的专业特长,开发特色课程,培育标志性教学成果,打造海沧区的特色教育品牌,增强区域教育活力与吸引力。三是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新路径,通过政策引导,优先在薄弱校、新办校设立工作室,并强制要求成员跨校组合,旨在将优质特色教育资源定向输送至最需领域,建立“强项带动、校际联动”的协同发展机制,有效促进区域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三、主要内容

  本管理办法创新特色名师的工作形式,优化了名师所服务的对象、经费使用的灵活性,扎实推进校本研修,帮助教研组建立起良好的校本研修机制,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具体说明如下:

  1.工作室优先在薄弱校、新办校设立,建设周期为两年,实行动态管理。

  2.培养特色教师,建立传帮带机制,每学期开展2次以上送教活动。

  3.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开发校本课程,每年举办1次特色成果展示。

  4.开展教育科研,建设期内完成1项区级以上课题。

  四、解决问题

  本办法的出台,旨在精准应对当前教育发展中几个突亟待解决的问题:

  1.解决“五育”发展不均衡的问题。本办法通过设立专项特色工作室,将这些领域作为主攻方向,为其提供平台与资源,切实推动“五育融合”从理念走向实践,补齐学生全面发展的短板。

  2.解决特色教育资源和师资短缺的问题。特别是薄弱校和新办校,往往缺乏开发特色课程的能力。办法通过政策倾斜,优先在这些学校设立工作室,并建立跨校传帮带机制,将区域内的特色教育专长转化为可共享的课程与师资力量,实现优质资源定向输送和精准帮扶。

  3.解决学生个性化发展与创新素养培养不足的问题。文件明确将“有潜质学生”纳入共同体,推动工作室从纯教师组织转向师生发展共同体,通过开发校本课程和成果展示,为学生提供超越标准课堂的成长平台,直接服务于拔尖创新人才的早期发现与培养。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苏曈曈     联系电话:0592-653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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