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厦门石油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成立于2010年6月,成立15年来累计入统交易额超16000亿元,累计入库税收超27亿元,已经成长为我区乃至我市重要的大宗商品现货贸易产业集群。为进一步推动我区大宗商品现货贸易发展,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牵头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福建省人民政府厦漳泉都市圈发展规划》、《厦门市商务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推动批发零售业高质量发展激励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等上级文件对原扶持措施进行修订。
二、目标任务
我区原有的大宗商品现货贸易措施扶持的方向是石油、化工、煤炭等产品。为适应新形势发展,本措施明确的扶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石油化工、煤炭、有色金属、农副产品、非金属矿产、电子产品、纸制品,旨在进一步提升交易中心大宗商品资源配置能力,促进大宗商品现货贸易形成规模化、集群化产业发展态势。
三、主要内容
(一)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本措施考虑从会员企业的贸易额、资产额、贸易增长额、利润额、就业人数、工资薪酬等多方面考察企业的发展质量,各项奖励按各指标权重加权赋分后根据分值分档奖励,应可较为客观体现会员企业的成长性。
(二)在规模奖励和效益奖励部分,对入驻交易中心的零售类企业和入驻交易中心前两年的批发类企业给予一定比例的追加奖励。
(三)本措施自2025年11月24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适用于交易中心会员企业,每半年兑现一次。
四、问题解答
(一)交易中心会员企业如何认定?
企业与交易中心签订会员服务协议并开通交易中心会员交易和管理服务平台资金监管专用账户。
(二)为什么要设置线上交易奖励项目?
为鼓励交易中心探索并开展符合实体经济发展需要的产能预售、订单交易等交易模式,探索开展基差交易、场外衍生品业务试点等期现货联动创新业务,建设符合国际惯例的大宗商品场外交易市场。
(三)奖励资金如何申领?
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通过海沧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兑现通知,符合条件企业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相关申报材料(需包含企业合规经营及社会责任承诺函),经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会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税务局、区财政局审核合格后,报区政府批准后拨付至企业上述专用账户。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王炳河,联系电话:6088776。


闽公网安备:350205020001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