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沧区加快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的决定》政策解读
时间:2024-04-15 17:57

  现就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废止《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沧区加快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背景情况

  《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第十五条第一项第一款规定“没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依据,给予特定经营者财政奖励和补贴”,《通知》中涉及对“适用对象”的限制,属于上述情形。

  二、废止理由

  生物医药产业的国内发展环境及政策环境有所变化,我区正在制定新的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规划,对我区生物医药重点发展方向有所调整,结合《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要求,废止《通知》。

  三、废止过程

  根据产业主管部门分工,由区工信局牵头对废止《通知》进行调研评估并征求各方面意见,经海沧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通过,决定废止《通知》。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林婧贇

  联系方式:0592-6806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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