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海沧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月新闻发布会
时间:2024年06月20日 单位:融媒体中心


2023年,海沧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巩固提升全国首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成效,深化拓展“厦门实践”,探索出了一条协同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文明建设新路径,为推动厦门加快建设美丽中国先行示范市贡献海沧力量。
一、2023年主要成效
区委、区政府坚决扛牢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年初区委书记、区长与4个街道、8个主要部门、2个区属国有企业签订年度生态环保目标责任书,分解细化各项工作任务,将目标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党委和政府督查督办重要内容,层层压实责任,坚持深化“月调度、月汇总、季报告”的工作机制,每月至少召开1次会议研究部署生态环保工作,不断健全“党委组织领导、政府具体实施、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解决辖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我区生态文明建设奠定坚实基础。在2023年市对区党政领导生态环保目标责任考核中,我区排名全市六区第一,公众对生态环境满意度全市第二。
(一)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2023年,我区生态环境质量保持稳中向好的态势。空气质量优级率66.2%,全市排名第一。地表水环境达标率100%,过芸溪省控断面东瑶村(汤岸桥)年均水质连续三年达到地表水Ⅲ类及以上标准,新阳主排洪渠稳定消除黑臭,平水期近岸海域水质均达到Ⅱ类以上。土壤环境安全可控,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率100%。
(二)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提升
2023年海沧区获评全国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区、省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并入选全国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产业园区,企业和港口减污降碳经验被生态环境部作为典型案例推广。“生活垃圾低值可回收物资源化智能分选利用”技术入选国家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无废城市”建设先进适用技术汇编。
(三)生态环境治理持续强化
科技赋能环境执法监管,创新打造5G场景下的智慧环保用电监管平台,实时监控辖区重点排污企业产污、治污设施的用电状态,实现精准高效监管。强化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应用,推进“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效能发挥,打好“信用评价+监管”组合拳,督促企业自觉改进环境行为、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二、年度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绿色管控强底线。落实能耗“双控”制度,2023年全区规上工业能耗176.68万吨标准煤,同比下降1.4%,督促3家碳排放重点企业完成碳排放配额清缴履约任务。进一步落实分区管控要求,建立3个优先保护单元和10个重点管控单元的“3+10”分区管控体系,严格引导项目准入。绿色转型促清洁。坚持将淘汰落后产能与企业转型升级、节能减排相结合,对6家企业7个技术改造项目提供资金补助。积极推进传统码头低碳转型,通过实施港口设备全电化、在港船舶岸电化、能源供应清洁化等工程,实现综合单箱能耗下降36.5%,单位碳排放下降76%。绿色创建树标杆。统筹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启动天竺山“无废景区”创建工作。组织开展低碳试点建设,建成全市首个碳中和会议厅,完成1个一星级低碳社区创建、4个二星级低碳社区提星升级以及大屏山郊野公园一星级近零碳排放景区建设,推动海润码头三星级低碳园区及中远冷链物流一星级低碳园区创建。
(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聚焦大气污染防治。开展三轮“海沧区守护蓝天百日攻坚专项行动计划”。扎实推进城市扬尘“点题整治”,印发24期工地扬尘督查通报,对工业企业扬尘污染问题做出行政处罚9起。推动8台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和4台10-35蒸吨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2023年共减排挥发性有机物388.15吨、氮氧化物44.79吨。守护水清岸绿河湖。加强入河排口巡查监管和污染源溯源排查,完成13个超标入河排口整治。实施天竺湖生态补水工程,全市首创公共类池塘社会化管养,将河湖管理保护的触角延伸至村居最末端。过芸溪在全市率先完成生态清洁小流域创建,获评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工程。推进美丽海湾建设。印发《海沧区美丽海湾建设方案》,积极开展海沧湾“美丽海湾”创建工作。建立入海排口常态化管控机制,累计巡查入海排口968个次。落实海漂垃圾常态化清理保洁,2023年海漂垃圾航拍密度同比降低74%,海漂垃圾整治工作满意度100%。厚植安全洁净土壤。完成“一住两公”15个地块评审,有效保障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印发《海沧区建筑废土处置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置。
(三)系统开展生态保护修复和宜居建设
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抓紧抓实森林资源培育保护、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林业产业发展,造林绿化1189亩,全区森林覆盖率达28.43%。天竺山景区获评国家级自然教育基地、福建省森林康养基地。持续做好自然岸线保护、宣传工作,全面完成鳌冠海域岸线保护和生态综合整治工程,自然岸线保有率达6.68%。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完善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完成25座生活垃圾分类屋建设任务,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积极推动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累计完成正本清源改造65.81平方公里,新建(改造)污水管网21.5公里。持续美化市容环境,组织垃圾转运车“跑冒滴漏”整治、洒水车规范化作业等专项检查。深化乡村生态振兴。推动乡村产业融合升级,推进37个试点示范项目建设,总投资2.7亿元。推进乡村“五个美丽”建设,完成锦里村中级版“绿盈乡村”提升任务,落实25项农村建设品质提升年度重点工程,农村自来水普及率100%,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率达80%以上。
三、工作展望
我区将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落实全国、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的部署和要求,在更高起点上建设高素质高颜值国际一流湾区,努力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探索试验、探路先行。
一是积极打造美丽中国建设示范样板。配合做好“厦门实践”宣传推广和创新转化,落实美丽中国先行示范市实施方案,推进洪塘、渐美、鳌冠村等美丽乡村建设,过芸溪美丽河湖建设,海沧湾美丽海湾建设和生物医药园美丽园区建设,探索各美其美、美美与共实践模式。二是深入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全面开展海沧台商投资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工作,推动建设绿色低碳港区“海沧样板”。紧紧围绕“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差”的要求,完成年度蓝天碧水碧海净土工程行动计划,统筹推进重点治污和协同治理,确保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在全市前列。三是着力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推进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项目生成和申报,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以数字化、智能化手段强化生态环境监管,将污染防治纳入“一网统管”平台一体建设,全面提升生态环保信息化智慧化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