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提高应对燃气事故和保障公共安全的能力,规范事故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二、制定依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福建省燃气管理条例》《福建省城市供气系统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厦门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厦门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厦门经济特区燃气安全监管若干规定》及《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有关文件。
三、主要内容
《预案》共包括9个章节。
(一)总则。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以及事故分级。明确了本预案适用于我区燃气突发事件的风险防控、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恢复重建等工作。对燃气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等因素进行分级,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4个等级。
(二)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明确了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包括成立区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区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对应急指挥机构的领导组成、成员单位以及各单位工作职责进行了明确。
(三)事故预防与预警。包括事故预防与监测、预警等工作要求。
(四)应急处置。包括落实事故报告、先期处置、分级响应、应急处置、指挥协调、现场指挥、扩大响应、社会动员、应急结束等工作要求。
(五)信息发布。明确对燃气事故信息发布原则及形式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六)后期处置。主要对预案的善后处置、社会救助、保险理赔、总结评估、恢复重建、责任与奖惩等内容进行规定。
(七)应急保障。明确相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做好城镇燃气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的职责分工,包括人力资源保障、经费保障、储备保障、燃气安全技术保障等。
(八)宣教培训与应急演练。主要对《预案》的宣传培训、应急演练进行了说明和规定。
(九)附则。主要对预案的制订、预案修订、预案实施、相关附件等内容进行规定。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本预案由厦门市海沧区建设与交通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陈飞 联系电话:0592-605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