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修订背景
《海沧区一户多残低保家庭生活补助管理办法》(厦海残规〔2020〕2号)于2025年12月31日到期,为做好政策衔接,有序改善我区一户多残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残疾人的生活状况,区残联结合海沧区实际,起草了《厦门市海沧区一户多残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生活补助管理办法》。
二、目标任务
通过《办法》,确保海沧区一户多残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生活补助资金发放精准、公平、公正、公开。
三、工作进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厦门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厦府〔2022〕100号)文件要求,区残联于2025年8月12日书面征求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和各街道意见,并于2025年10月16日-10月24日在海沧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征求社会意见(修改建议0条)。经12月18日区委专题会议、12月22日区残联专题办公会议通过后,于12月25日印发。
四、范围期限
《办法》自2026年1月26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五、主要内容
《办法》共十七条。其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扩大补助对象。将一户多残低保边缘家庭纳入补助对象范围。
二是提高补助标准。将符合补助条件的一户多残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生活补助金提高至500元/户/月。
三是明确相关事项。进一步压缩公示时间,明确区残联、区财政局和各街道要根据各自职责,认真开展检查、监督和发放等工作。
六、注意事项
《办法》由海沧区残疾人联合会负责解释和执行。2026年1月1日至实施之日期间符合条件的一户多残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对象参照实行。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燕娇,联系电话:6588697。


闽公网安备:350205020001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