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各办、局,各镇(街),各相关单位:
因人员变动,现对海沧区工程项目清理及财务结算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如下:
组 长:林世粦 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李文东 管委会副主任、常务副区长
成 员:苏亮文 区政府办主任
廖 凡 建设局局长
张志红 发改局局长
郑榕平 监察局局长
王斌元 财政局局长
郭丽明 审计局局长
李 丹 海沧投资集团有限总公司代总经理
侯广利 海沧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陈桂山 海沧保税港区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总经理
汪 宁 海沧土地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
闫基义 海沧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尤春恩 海沧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区财政局办公,工作人员从各有关单位中抽调。办公室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杨 文 财政局副局长
副主任:黄志华 建设局副局长
卢永青 发改局副局长
成 员:卢少进 建设局工程处处长
蔡 闽 重点项目前期办公室
张 勇 财政局预算科科长
陈丹虹 财政审核中心副主任
葛有远 海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陈 强 海沧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
戴继红 海沧保税港区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程 升 海沧土地开发有限公司
邱丰俊 海沧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钱厉芳 海沧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在管委会、区政府的领导下,逐步有序完成海沧自台商投资区设立以来历年财政性投资项目的清理和结算工作,监督各区属国有企业办理本公司的项目清理和财政结算工作。凡是涉及项目清理和财务结算的重大问题,须报经领导小组讨论审查,若没有重大政策性问题,由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若出现领导小组讨论不能确定的问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管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议或区委常委会研究决定。领导小组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会议,或根据实际需要召开会议,议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收集汇总。
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做好项目清理和财务结算具体工作,审查各区属国有公司上报待清理项目是否具备结算条件,提出需要各公司或代建单位办理的相关手续,每10天向领导小组汇报1次工作进展情况。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