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残疾儿童康复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 :海沧区政府办 时间:2010-09-30 17:00

区直各办、局,各镇(街),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厦门市委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厦委发〔2008〕1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保障我区残疾儿童少年的康复权利,解决他们在康复中的特殊困难,促进他们今后平等地接受教育和实现就业。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残疾儿童康复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李培祥(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林江帆(区政府办副主任)

  颜忠进(区民政局局长)

  陈勒永(区财政局副局长)

  林丽卿(区卫生局局长)

  颜丽珍(区残联理事长)

  朱国忠(东孚镇副镇长)

  郭希胜(海沧街道办副主任)

  陈海建(新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区残联,办公室主任颜丽珍同志担任。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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