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各办、局,各镇(街),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纪念和庆祝厦门经济特区建设30周年有关重大项目、重点改革事项、惠民实事任务分解的通知》(厦委办〔2011〕33号)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建立街(镇)残疾人职业援助中心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府办〔2011〕160号)文件精神,为逐步解决就业年龄段残疾人在就业和康复方面的困难,促进残疾人就业,减轻残疾人家庭负担,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海沧区街(镇)残疾人职业援助中心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李培祥(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林江帆(区政府办主任)
颜丽珍(区残联理事长)
成 员:颜忠进(区民政局局长)
陈勒永(区财政局副局长)
杨庆军(区人社局副局长)
唐培河(区卫生局党委副书记)
龚国伟(区残疾人劳动服务站站长)
朱国忠(东孚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陈金烂(海沧街道办副主任)
杨基料(新阳街道党工委委员、街道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区残联,办公室主任由颜丽珍兼任。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