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沧区“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2008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来源 :海沧区政府办 时间:2008-03-07 16:34

区“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和《海沧区“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规划(2006—2010年)》,推动我区农民健康促进行动持续深入开展,不断提高农村居民的健康水平,现将《海沧区“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2008年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各成员单位根据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二〇〇八年三月四日

  海沧区“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

  2008年工作计划

  去年,我区“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以下简称“行动”)在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基层工作能力不断提高,农村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70%,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65%。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规划(2006—2010年)》(以下简称“规划”),全面推进我区“行动”持续深入开展,提高我区农民的健康意识、自我保健能力和健康水平,现拟定我区“行动”2008年工作计划如下:

  一、具体目标

  (一)镇(街)、村(居)防保医生和“行动”干部年度健康教育培训覆盖率达90%以上。

  (二)镇(街)“行动”专题讲座覆盖率达75%;镇(街)“行动”标语或标牌覆盖率达80%以上。

  (三)自来水普及率达90%;卫生厕所普及率达80%。

  (四)区广播电视每周播出1期与农村卫生、健康有关节目。

  (五)农村儿童计划免疫接种率达95%以上;农村孕妇住院分娩率达85%以上;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所安全注射率100%。

  (六)农村居民“行动”信息知晓率达到80%以上,行为形成率达70%以上。

  (七)农村中、小学校健康教育开课率达到90%以上;中、小学生健康信息知晓率达到85%以上,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80%以上。

  (八)继续开展无吸烟单位创建工作,力争无吸烟学校占中小学校比例达到30%以上。

  二、工作要点

  (一)完善工作体系,健全基层网络

  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行动”领导小组,并把“行动”纳入政府综合发展规划,制定相关政策。“行动”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和工作例会,组织年度督导检查,不断完善健康教育工作体系。各成员单位切实将农村健康促进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和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监督考核。不断健全镇(街)、村(居)级“行动”工作网络,“行动”办要继续加强基层工作指导和基层网络调研,各成员单位要在上半年上报健康教育专兼职人员。在健全网络的基础上,加强上下级联系,开展各类健康教育工作,及时查漏补缺。

  (二)加强基层“行动”骨干培训

  卫生、宣传、农业、妇联、教育等部门应加强基层培训的合作与交流,结合本部门农村基层培训工作,抓紧农村“行动”骨干的培训。卫生部门应结合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和健康教育技能培训,认真组织实施镇(街)卫生院、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防保医师、乡村医生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基本知识培训。其他部门应将“行动”核心信息融入到农技培训、妇女培训、农村小学教师再教育培训中,或者通过“以会代训”的形式宣传“行动”知识。同时开展对基层培训工作的督导检查和效果评价,保证培训工作取得实效。

  (三)在农村开展“卫生科普进乡村”活动

  为进一步推动“行动”工作的深入开展,在广大农村居民中普及基本卫生知识,倡导科学文明的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各成员单位应结合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利用各种传统节日、民俗活动等,开展“卫生科普进乡村”活动。活动以传染病和慢性病防治宣传为主,通过系列科普图片展、科普讲座和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提高群众预防传染病和慢性病的能力,降低发病率。

  (四)加强宣传阵地建设,推广示范点经验

  继续加强基层调研和农村宣传阵地建设,在镇(街)、村(居)主要交通要道、公共场所树立“行动”标语或标牌;镇(街)、村(居)应有固定宣传栏或展板等展示“行动”主题及核心信息。严格按照《厦门市亿万农民健康促进示范村标准》开展试点建设项目,积极探索适合本地区的“行动”示范点建设模式。

  (五)加强部门协作,广泛开展“行动”工作

  今年,我区仍以“预防艾滋病”、“预防结核病”、“控制吸烟”为“行动”宣传核心信息,各成员部门应继续加强部门协作与交流,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在广大农村普及基本卫生知识,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1.卫生部门要积极统筹、协调各成员部门工作,搭建“行动”工作平台。在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同时,积极推广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的实施,提高应对农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降低农村常见病、多发病、传染病的发生率,并组织开展各种“卫生下乡”活动,提高农民健康水平。

  2.宣传部门要将“行动”列入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科技、文化、卫生、法律“四下乡”的活动计划,在组织好元旦、春节集中“四下乡”的基础上,重点督促各部门定期开展日常下乡活动,协调各部门积极配合“行动”宣传工作。要督促区广播电视台认真落实《规划》要求,加大农村卫生保健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将“行动”节目列入播出计划进行播放,并作好播出记录。特别是围绕宣传主题,进行节目专题报道,通过电视、报纸不断扩大“行动”的宣传面。

  3.区爱卫办应结合《国际烟草框架公约》的实施,积极开展创建“无吸烟单位”活动。联合农业部门深入开展农村改水、改厕工作,完善农村饮用水质卫生监测网络,不断改善农村饮水和环境卫生状况。

  4.农委(农业部门)在扶贫项目开发中,要继续通过“同发展、共富裕”补助资金,加强农村教育、卫生、道路、水电、广播电视等项目建设;继续开展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积极资助贫困学生入学,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等项目;通过挂钩帮扶,增加村财收入,减轻农民负担,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要继续加强对人畜共患病的预防控制,搞好生态农业建设项目,治理“餐桌污染”,建设“放心食品工程”,加强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和农业生态示范点建设,把健康促进与推广农业科技紧密结合起来。组织动员农民收听、收看“行动”节目,在农业技术培训、农民科技教育中增加卫生知识内容。

  5.妇联要动员广大农村妇女学习掌握卫生保健知识,结合农村妇女“双学双比”竞赛活动和“巾帼科技致富”活动,以农村妇女为重点抓好农村卫生保健工作,支持乡村医生开展农村妇女健康知识教育和疾病预防工作。乡村妇联干部要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

  6.教育部门要严格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文件精神,在乡村中、小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积极组织中、小学校开展创建“无吸烟学校”活动,利用板报、队会、宣传栏、知识竞赛等形式和“小手拉大手”活动普及卫生知识。

  7.共青团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实施农村青年中心青年健康促进计划的通知》(中青年联发〔2005〕33号)文件精神,把“行动”纳入青年志愿者下乡服务的重要内容之一,开展青春建功新农村行动,推进青少年生态环保实践,推进城乡结对共建帮扶活动。充分发挥各级团组织的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村健康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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