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刘双翼挂职的通知
来源 :海沧区政府办
时间:2008-04-27 16:50
接厦海委干〔2008〕10号文通知:
刘双翼同志任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区长助理,所任职务为挂职,挂职时间从2008年4月至2008年9月。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另行发文。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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