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各办、局,各镇(街),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区市场经济秩序,健全现代市场经济社会信用体系,加强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优化投资和贸易环境,促进海沧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经研究,决定成立海沧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李文东(管委会副主任、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邱武伟(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林江帆(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陈 弘(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周玉华(区文明办主任)
林国良(区经济贸易发展局副局长)
黄志华(区建设局副局长)
卢永青(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吴伟平(区教育局局长)
姚金洪(区文化体育局局长)
林丹东(区监察局副局长)
颜毅强(区司法局副局长)
杨 文(区财政局副局长)
郭丽明(区审计局局长)
王梅兰(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唐培河(区卫生局党委副书记 )
郭希胜(区农林水利局副局长)
冯凤歧(区科技局局长)
张子汝(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陈志毅(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王海堤(海沧公安分局副局长)
包 铭(区工商局副局长)
陈雪来(区国税局副局长)
张海滨(区地税局纪检组长)
柯文斌(海沧国土房产分局副局长)
李桂路(市质监二分局局长)
肖 扬(厦门海关海沧办事处副主任)
谢奋强(厦门海沧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纪检组长)
洪勇胜(海沧区电信分局局长)
林秋媛(工商银行厦门海沧支行副行长)
羊荔忠(农业银行厦门海沧支行行长)
梁 杰(中国银行厦门海虹支行行长)
周玲华(建设银行厦门海沧支行副行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挂靠区政府办公室,由林江帆兼任主任。办公室下设五个工作小组,即:社会诚信教育工作小组,由区文明办牵头负责;公共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小组,由区监察局牵头负责;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小组,由区工商局牵头负责;个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小组,由各驻区银行机构在人民银行厦门中心支行的指导下开展工作;中介机构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小组,由区财政局牵头负责。
特此通知。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