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海沧区商贸企业鼓励连锁经营奖励的通知
来源 :海沧区工信局 时间:2022-07-06 17:40

  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海沧区推动商贸流通业发展若干措施》(厦海政规〔2020〕4号)文件精神,我局开始受理2021年鼓励连锁经营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支持做大限上社会消费品零售额。

  区内大型超市当年度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同比增长15%(含)以上的,按其当年度零售额增量的5‰给予奖励。

  (二)鼓励零售企业连锁经营

  鼓励我区大型超市、餐饮企业及连锁便利店在区外开设门店,对在区外开设门店且销售额、税收归集我区的,按照其区外门店销售总额的2‰给予奖励,单家企业每年奖励上限为200 万元。 

  二、申报材料

  1、海沧区鼓励连锁经营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

  2、企业2021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审批通过后提交收据。(收据后面标注开户行、开户名、开户账号、联系人、联系电话)

  三、受理时间

  2022年7月7日至7月22日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地址:海沧滨湖北路9号区政府主楼三楼工信局1357

  联系人:刘杰   6896917  

  五、附件

  海沧区鼓励连锁经营奖励资金申请表。

  海沧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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