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沧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继续征集海沧区科技服务专家的通知
来源 :海沧区政府 时间:2023-05-06 09:49

  为推动海沧区科技创新,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现继续面向全市各领域征集海沧区科技服务专家,主要职责是科学技术开发与推广、技术咨询与服务、科学技术宣传与普及、科技项目评审与论证、科技专业志愿与服务等,重点服务我区生物医药、集成电路、新材料三大主导产业。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科技服务是科技创新管理的重要基础性工作,科技服务专家由科技界、产业界和经济界的高层次专家组成。入选专家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熟悉相关领域或行业的创新动向与产业发展动态,熟悉科技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范,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在时间和精力上能够保证完成相关评价、咨询和服务等工作。在科技活动中无任何不良信用记录,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入选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技术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高校、科研院所及事业单位专家

  (1)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担任过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负责人;

  (3)国家科技奖前五名获得者;

  (4)担任国际或国内学术组织高级职务,或参与过国内外主要技术标准修订工作;

  (5)研究成果突出的优秀青年学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2.企业专家

  (1)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科技型上市公司的技术负责人或技术骨干;

  (3)“三高”企业中具有较强科研能力的技术负责人或分管科研高级管理人员;

  (4)国家、省、市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

  (5)国家科学技术奖前五位获奖者;

  (6)省高层次人才、市“双百计划”人才;

  (7)具有海外相应专业领域从业经历的高层次人才。

  (二)管理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担任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处级及以上职务或具有副高以上职称,从事与科技有关工作5年以上,熟悉相关政策;

  2.担任社会团体、科技中介组织负责人且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5年以上;

  3.科技型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三)财经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会计、经济专业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资产评估师等专业技术高级资格或水平证书;

  2.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上市公司、中大型企业财务负责人。

  (四)金融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熟悉科技、金融、财税、信贷等领域的专业理论知识、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在金融、保险等领域具有5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

  2.天使投资或创业投资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

  二、征集方式

  1、征集方式:专家个人自愿申请。

  2、征集流程:专家填写《海沧区科技服务专家征集表》→征集表申请人签字、所在单位盖章→征集材料发送到征集邮箱→区工信局审核→公示→聘任确认。

  3、征集时间

  常年征集,请有意向参加的专家,将填写的《海沧区科技服务专家征集表》(申请人签字、单位盖章)扫描件以及符合专家入选条件的佐证材料扫描件发送到征集邮箱(2856371516@qq.com)。

  附件:海沧区科技服务专家征集表

  联系人:黄兆发 6806232 13850035318

  海沧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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