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
为让更多的企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政策(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按15%征收。企业获得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对于上年度营收2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首次通过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给予30万元奖励。重新认定通过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于上年度营收2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通过重新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叠加后给予20万元奖励。对资格有效期内,整体迁入我市且迁入后一年内或迁入后的下一个会计年度营收达到2000万及以上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市级搬迁奖励。),促进企业做强做大,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根据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及区领导指示精神,现对辖区内非国高企业及2023年重新认定的国高企业进行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摸底,请各企业安排专人负责,认真填报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摸底表,于2023年6月2日下午下班前将调查表发至联系人邮箱。
附件:1、海沧区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摸底表;
2、国家级、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3、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联系人:白银燕 6806232 15805926761
传真6806232 邮箱404436511@qq.com
厦门市海沧区科学技术局
2023年5月26日